时间:2022-11-21 10:27:14来源:法律常识
笔者结合自身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碰撞的问题和相关的法律实务进行总结和各位同仁及想要学习以及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分享,做一位法律的搬运工。
侦查阶段,一般来讲指的是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本文只探讨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具体而说,侦查阶段指的是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移送审查起诉之日。
侦查阶段,对于家属和犯罪嫌疑人而言,大部分的人中很多是第一次触犯刑法,在家属或者自己被公安机关带走以后不知道怎么办?往往在被带走之日至被检察院决定逮捕之间是被很多律师同行认为是“黄金时间”,“营救”犯罪嫌疑人的最佳时机,这段时间如何呢?有多长时间?我们来看看这段时间有多长,才能把握住这段“黄金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检察院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从拘留到审查批捕的这段时间最长达37天。抓住这段时间,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可见取保候审的情形是很多的,但是一旦批准逮捕就很难再取保候审了。所以,侦查阶段是相对比较重要的阶段,能够避免失去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是最熟悉案情经历的人,不被逮捕,能够更好地和委托律师收集罪轻、无罪、减轻或者从轻的证据材料,争取案件的处理,对于有受害人的案件,也能够更好的和其进行协商,争取最大的从宽处理。
说起侦查阶段,如何利用侦查阶段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最大的合法的利益呢?侦查阶段,律师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出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笔者认为侦查阶段,是重要的阶段,也是可能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的一个阶段,后续无论是审查起诉还是提起公诉,都是根据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来认定的,把握好侦查阶段尤为重要,在自己的亲友被刑事拘留后,及时咨询律师或者委托律师,律师提前介入能够更加准确的分析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沟通案情,能够申请取保候审的“避免牢狱之灾”。有更多法律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我们共同学习探讨!惟愿郑州早日恢复正常工作生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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