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2:04:01来源:法律常识
这两天,多家媒体关注了发生在北京的一起和疫情有关的案件:今年3月14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某思在北京市东城区一超市内排队结账时摘下口罩,顾客段某某(男,殁年72岁)提醒其应当遵守防疫规定佩戴口罩,引起郭某思的不满,遂将段某某摔倒在地,并用双手击打段的头颈部,致段某某受伤,经救治无效死亡。
媒体还披露,郭某思系刑满释放人员。2004年8月,当时还是北京工业大学学生的他因感情问题杀害了同班女友,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期间,他先后9次被减刑,于2019年7月刑满释放,七个多月后再伤人命。
3月31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崔杨通报了这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相关情况。同时表示,针对郭某思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在服刑期间多次被减刑情况,经市委决定,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监委、市检察院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开展全面调查,并对郭某思此次故意伤害案进行督办,相关事实查清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他会是又一个‘孙小果’吗?”媒体披露郭某思多次被减刑事实后,网上、朋友圈都有人发出这样的疑问,甚至不乏有人以此大做文章。
仅根据减刑次数多,难以作出他是又一个“孙小果”的判断。在其服刑的前些年(2005年至2016年),犯人减刑相对宽松。按当时的司法解释,“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所以,犯人服刑期间多次被减刑的情况并不鲜见。从犯罪后自首到2019年出狱,郭某思被羁押近15年。按照法学专家的说法,在当时,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服刑15年,属于比较正常情况。
近年来,在减刑标准的把握上趋于严格,篱笆已经扎紧。从2016年开始,“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过于频繁减刑的现象不会再出现。不过,制度性问题需要反思、漏洞需要弥补,但在包括郭某思减刑案在内的具体个案上,却不能用现在标准认定当年减刑有问题。总之一句话:减刑次数多,不意味着一定有问题。
尽管有媒体援引当年郭某思故意杀人案辩护律师的说法,说“郭某某是普通的家庭背景,并非高官之类”,还是有人对他的身份有疑虑。
郭某思多次被减刑,每一次都是因为“确有悔改表现”;多次“确有悔改表现”,出来了依然严重危害社会,人们有权利也不可避免地会发出这样的疑问。
在舆情酝酿、暗流涌动的时刻,有必要有人出来回答疑问,既回应人民关切,又能提高社会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北京市应势而为,宣布启动调查,这对于遏制谣言、回答疑问、消除舆情,无疑大有裨益。同时,彻查真相不护短,回答问题令人信服,也将在很大程度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心。(正义网 李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