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刑事申诉律师电话(东海县律师事务所地址)

时间:2023-05-11 12:44:57来源:法律常识

东海县刑事申诉律师电话(东海县律师事务所地址)



拆迁公司负责人能否成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咨询类别:职务犯罪检察

咨询人: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 张静

咨询内容:拆迁公司负责人在管理安置房源,制作补充协议过程中,为拆迁户增选房屋并出售,将钱款据为己有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其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解答专家刘斌:关键看拆迁工作是否由政府委托拆迁公司完成,是否属于行政委托。若拆迁公司属于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拆迁公司负责人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过程中,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使用具有管理职权,其为拆迁户增选房屋并出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钱款据为己有的行为可以构成贪污罪。在从事该工作过程中,也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控告问答

咨询类别:控告申诉检察

咨询人: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 卜凡朋

咨询内容:来访人提供不出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应如何处理?具体的法律依据?

解答专家陈烺:1.关于公安机关尚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可请来访人向公安机关反映,询问进展情况。2.对于公安机关长期不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但是根据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侦监厅下发的《侦查监督部门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答》的意见,公安机关未在合理期限内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也未向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立案监督。个人认为对于公安机关长期不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情况,请与负责侦监业务的部门沟通意见。(检察日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