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专业刑事律师(江苏省海安市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5-12 00:09:44来源:法律常识

江苏省海安市专业刑事律师(江苏省海安市律师事务所)

“老人家,你这个民事申诉现在还不属于我们检察院管辖。按照民诉法的规定,你要先向市中级法院申诉,如果法院不受理或者驳回你的申诉,你才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

“听了你们这番介绍,让我少走了好多冤枉路。 ”

……

这是近日发生在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信访接待窗口的一幕。

据南通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切实把握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重点难点,积极探索,分层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近日,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志凯在江苏省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交流,得到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打造“三个平台”:在畅通诉求渠道上下功夫

为了让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地表达自己的法律诉求,并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南通市两级检察机关首先从抓基础入手,打造“规范化”受理平台、“信息化”管理平台、“动态化”风险排查平台,为涉法涉诉信访办理开辟绿色通道。

南通市检察院树立接访区就是办案区的理念,按全国文明接待室的规范标准,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接待场所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成集群众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努力实现群众信访“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分流、一揽子解决”,为群众营造良好的信访环境。

“服务中心建成后,免去了来访人员四处奔波之苦。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发放风险提示书和权利义务告知书;材料不全的,明确告知他们需要补全的材料;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的同时,告知其他救济途径。”南通市检察院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唐旭东告诉记者。

南通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特点,专门设置远程视频接访功能,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举报信箱、检察长预约接访、网上留言等栏目,充分利用12309举报电话、民生服务热线及南通检察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成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平台,并且利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涉法涉诉信访实行扁平化管理。

今年9月,南通市通州区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因对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上访。考虑到这位被害人腿部受伤,行动不便,赵志凯便通过远程视频接待,对她进行释法说理,并鼓励她积极面对生活,尽快走出案件阴影。随后,通州区检察院又适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向她救助了1万元。面对检察机关的诚恳回应和真诚关心,被害人表示不再上访,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办案。据了解,今年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共安排检察长接待56件次,件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此外,该市检察机关坚持控申日报和重要情况专报制度,对各类信访案件实时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提醒、催办和督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对赴省进京或者可能赴省进京访,以及非正常的闹访、缠访、集体访、重复访等重点案件进行多次全面滚动排查,及时调取信息研判预警,掌握涉检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形成涉检信访一体化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共排查出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4件,目前已化解10件。

采取三项举措:在搞好诉访分离上求实效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只是第一步,实现诉访分离,引导信访人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也是涉法涉诉信访机制的重要一环。为此,南通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实现诉访分离上采取了三项措施。

在受理阶段按照“听清、问明、记全、答准”要求,规范信访接待,建好信访档案,准确导入。严把受理条件,在准确界定诉求性质的基础上及时分流办理。

今年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共接收信访3355件,按照诉访分离原则,依法导入法律程序613件,最大限度地受理和吸纳涉法涉诉案件。其中,如皋市检察院推行“五色法律告知”制度,引导群众“对症求医”,合理诉求,越级访与重复访同比下降33.5%,首访息诉化解率上升51%,其经验做法得到肯定。

同时,用新规定新机制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既认真、细致、全面地调查、核查、复查,并依法进行纠正、抗诉、建议、赔偿或者追究责任,又着力通过司法救助渠道,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救助帮助,努力扩大办案效果。海门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不仅依法追究了交通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而且还针对涉案的三个被害人家庭遭遇的困难,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今年以来,南通市两级检察院共救助当事人56人,发放救助金40余万元。

该院还建立和落实终结退出机制,畅通出口。今年共向地方党委通报了12起重点信访办理情况,均得到当地党委的有力支持。对于信访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起已经终结的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曹某,因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复查决定,多次到南通市检察院缠访闹访,不但严重影响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秩序,而且还故意毁坏接待室财物。该院及时固定音视频资料,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曹某治安拘留五天的处罚,有效维护了信访秩序。

突出三个重点:在履行检察职能中显作用

南通市检察院具体从事信访接待工作的干警告诉记者,近年来,虽然原有的信访接待机制也解决了不少信访问题,但程序空转,案件久拖不决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过去的不足,该市两级检察院突出三个重点,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规范办理“三种情形”控告案件、建立完善第三方参与息诉化访工作机制,迎难而上,对症下药,化解了一大批“疑难杂症”。

针对修改后民诉法实施以来,该市两级检察院民事行政类申诉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10%的情况,他们坚持积极应对,专人负责,区别情形,分别处理。今年以来,共审查民事申诉482件,审查后移送民行部门办理81件。同时,针对通过虚假诉讼损害第三人、国家或者集体利益,并引发上访的情况,建立检察机关内部民行部门与自侦部门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线索和职务犯罪线索的双移送、办理结果双向反馈机制,并强化与法院的协作配合机制,灵活运用与公安机关的刑民对接机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

2013年至今,共监督虚假民事诉讼案件58件,涉案金额5800余万元,其中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36件,立案23件,已追究刑事责任16件21人,并深挖虚假诉讼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处了2名司法人员涉嫌受贿犯罪,1名法律工作人员涉嫌行贿犯罪,4名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受到纪律追究。

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关于司法机关妨碍其诉讼权利的控告,对检察院违法办案行为的控告,以及对其他司法机关处理违法办案行为的决定不服的控告等“三种情形”案件,该市检察机关做到既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又创新控告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由南通市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控申部门的业务骨干共同办理此类疑难复杂案件;建立典型案例指导机制,并在南通市检察院内网开辟专栏,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工作指导,通过点面结合推进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自2013年以来,共审查办理和答复反馈21起“三种情形”控告案件,较好地保障了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同时,通过选取典型案例,强化释法说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学者以及基层群众等当场评述共同参与息诉化访工作等手段,增强息诉化访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支持度。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7起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公开答复、公开听证。前不久,南通市检察院在对家住海安县的彭某刑事申诉案复查和答复时,邀请该案律师一起参与息诉化访工作,终于打消了申诉人认为存在司法不公、司法不力的质疑,一起长达8年的刑事申诉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检察日报 徐德高 高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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