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00:35:29来源:法律常识
从业11年了,最近几年不怎么做刑事案件。
为什么呢?
从头开始说,记得执业的第三年接了个刑事案件,故意伤害致死,市级检察院建议我的委托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后来我觉得我们这边是故意伤害罪,致死行为是同案犯所为,经过法院最终判决就是判的普通故意伤害罪,记得我的被告人最后判了三年左右。
这个刑事案件做的我充满信心,想在刑事案件领取生根,后来慢慢的接触越来越多的委托人、嫌疑人又觉得没意思了。
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大部分嫌疑人、被告人家属委托律师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问你有没有关系,想走关系,想走关系。
我想了,我收你代理费,让我律师走关系,发生问题了我的执业风险谁来承担。。。。。
慢慢的、慢慢的我离刑事案件越来越远。
说回上面那个案件,我收家属才5000元,后来家属跟我说中间介绍人收了他们5万,说走关系。。。。。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这社会那些骗子中间人、介绍人真的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