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00:36:20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我表弟介绍了个小的工程案件,情况是这样的:当事人先跟对方项目经理个人签了份协议,后来又跟对方签了一份协议(约定了北京仲裁委处理),有进度签字的单子,余款20几万没付款。当事人要求必须赢。
这个案件从证据来说,应该能赢,报价后,当事人说其他律师包赢,收费三万,分两个案件一个在法院起诉项目经理,一个在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对方单位;我的方案是这本质上是一个案件,可以把项目经理、对方单位一起起诉,收费有顾虑的话可以考虑风险代理。最后当事人选择了其他律师。
套路:简单案件负责处理,可以提高收费,而且口头承诺包赢,其实案件本质上没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