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刑事会见律师有哪些(菏泽刑事会见律师)

时间:2023-05-12 01:07:29来源:法律常识

东城区刑事会见律师有哪些(菏泽刑事会见律师)

作者:牛健 北京市亿达律师

转自:温度法律圈


会见权,是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重要的辩护权利之一,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项重要的权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至看守所后,除了公检法办案人员和法检同意的其他辩护人,能够会见的只有辩护律师。

基于监管场所硬件条件的限制以及办案人员主观偏见等多种因素,在实务中律师会见受阻时常发生,“会见难”问题也成为阻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弊病,除了法律规定的需要侦查机关许可的会见情形外,律师会见受阻该如何救济,笔者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以及法律规定,对合法救济路径进行系统梳理,供参考交流。

路径一:向看守所交涉

1.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2. 注意事项

① 48小时的规定在实务中常不能得到落地,多数看守所实行预约制会见,但这条规定在律师会见受阻时,却是向看守所交涉的核心依据之一。

② 律师会见受阻,看守所在某种程度上系阻碍律师会见的“执行部门”,个别限制会见的情形,可以通过向看守所相关领导交涉后,实现救济。

③ 律师注意利用本地看守所羁押和异地看守所羁押时监管机构的微妙心理,同时做好对会见受阻时现场录音、录像的证据固定工作,为下一步救济做准备。

路径二:向公安机关交涉

1.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2. 注意事项

① 刑事案件会见受阻的症结往往在公安机关,辩护律师很难清楚地了解系哪一层级的公安机关下达了限制律师会见的指令,因此只能通过层层交涉做判断。

② 公安机关的内部机构相对较多,在具体办案中,可能会遇到派出所、刑侦、经侦、法制等部门相互推脱的情形,直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涉,往往救济无门。

③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室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堂子胡同49号。登记会见受阻问题,有可能得到回复。

路径三:向看守所监管机关投诉

1.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同时通知办案部门。”

2. 注意事项

① 公安机关的监管总队系对看守所进行管理、监督的部门,对看守所限制律师会见的情形,可以向公安机关监管总队投诉。

② 公安机关监管总队内设律师工作科,具体处理涉律师工作的相关事项,以及对律师会见体验的回访等,可以进行沟通。

③ 考虑到公安办案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的指令未必通过监管总队,因此向监管总队举报也有必要,内部监督也系监督的一种。

路径四: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救济申请

1. 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2. 注意事项

① 律师会见受阻的案件往往系相对重大案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律师办理此类案件应向司法局备案,因此接受委托后,应第一时间进行备案。

② 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科负责接受律师提交的备案材料,对于会见受阻的申请救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③ 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会见受阻申请救济的处理,往往是转律师协会处理,司法局转交律协处理往往比律师直接向律协申请救济的力度稍微大一点。

路径五:向律师协会提出救济申请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2. 注意事项

① 律师会见受阻的案件,除了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备案材料以外,也应向律师协会提交备案材料,具体参见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的备案要求。

② 律师协会的权利保障委员会负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于律师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形,经律师提出救济申请后,律协会接受材料,代为向办案机关交涉。

③ 律协的最大作用,系能清楚地知道案件是否受到了上级限制会见的指令,其他救济路径得到的答复往往是“经查,不存在限制律师会见的情形”,律协了解后会向律师直接沟通“经查,本案目前限制律师会见,你们暂时不要见了,待限制解除后,会通知你们”。

路径六:向检察机关控告

1. 法律依据

2. 注意事项

① 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受理律师会见受阻的控告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典型案例,其中多起系会见权监督案。

② 检察机关在看守所一般有驻所检察官,驻所检察官在检察机关内部往往也隶属控告申诉部门,通过向驻所检察官控告也系渠道之一。

③ 向办案单位的上一级检察机关控告往往很难获得直接的受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与信访接待室(西区)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东街5号,现场控告有人接待,但一般不给出具任何书面回函。

路径七:向审判机关控告

1.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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