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03:33:54来源:法律常识
水母网4月14日讯 2020年4月13日上午,烟台大学法学院与山东智恩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专家顾问、教学实践、人才培训、项目研究等方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烟台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张仕祯,副院长张洪波,副院长王光明,党总支副书记罗秀秀以及智恩律所执行合伙人姜林涛,非诉部长李辉出席了合作签约仪式。
在合作开展法学实践教学方面,智恩律师事务所将挂牌设立烟台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每学期为烟大法学院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实习机会,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进行指导,训练和提升学生探寻法律事实的能力、法律实务操作等能力。
在推进专业化建设战略方面,烟台大学法学院选派专家、教授作为智恩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参与业务交流、指导,为智恩律师事务所业务转型、承办高端法律业务提供理论支持和帮助。
同时智恩律所可派员可参加烟大法学院不定期举办的全国性专题研讨会,提升自身业务素养。
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烟台大学法学院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借助智恩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实践平台和人才需求导向,突出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之间的互动,促进资源共享和人才交流培养,共同打造成果转化、实务研讨、人才培养的专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