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06:09:44来源:法律常识
因工作需要,永嘉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251名,其中勤务辅警249名,文职辅警2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年龄18至35周岁(截止到2018年7月9日)。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擒拿格斗等技能的退伍军人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驾龄满3年以上。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
(六)岗位特殊条件见附件。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日(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嘉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事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特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单寸彩色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具体岗位,报名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大专以上学历由本人通过手机直接查询学信网确认。
(二)笔试
由永嘉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笔试。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同时进入体检,体检按一般用工要求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结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标准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中有被判处刑罚的,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并与永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永嘉县公安局下属单位工作,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没按规定参加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3、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4、未尽事宜由永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5、报名咨询电话:0577-66966625;
6、永嘉县公安局定期进行辅警招录,有意者如服从分配的,可随时到永嘉县公安局6011办公室报名。
永嘉县公安局
2018年7月6日
来源/永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