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12:32:24来源:法律常识
长治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法律援助宗旨,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先后获得“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2020年被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单位”。2020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万余件,受援人达11万余人次。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解决群众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的民心工程来抓,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常态化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便民服务,畅通渠道。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三个窗口,实现法律咨询一次性解答、法律援助申请一次性受理。制定窗口服务规范,推行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供给质量。
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全市建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166个;在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信访、军分区(武装部)、武警(看守所)等部门设立联络站114个;共设法律援助联络点3352个,联络员3352人,形成了以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线、各职能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落实“应援尽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把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群体全部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大力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针对农民工、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困难职工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专业化、多元化服务,使“绿色通道”更加顺畅。
健全监管机制,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行政评查机制,进一步梳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需要注意的事项,全市统一印发《法律援助案件格式文书》,推动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高效率开展法律咨询工作
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执业律师通过驻场坐班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的形式,解答群众来电咨询。利用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系统,以网络视频通话的方式,让有法律需求的群众,就近“面对面”的与在线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及服务,有效打通法律援助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百米”。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从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检两院退休人员中,精心挑选确定法律服务队伍,在全市12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面向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2180人次,满意度达100%;全市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832件。
聚合力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刑辩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抓保障,部门联动聚合力。会同律管、律协等,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通知辩护、指派律师、律师出庭等各个工作环节衔接有力;抓规范,建章立制提质效。依据《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从案件指派、笔录制作、办案监督等方面入手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刑辩全覆盖案件工作流程;集资源,建库保障优服务。组建了刑事辩护律师库。通过旁听庭审、征求被告人意见、案件督查回访等形式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把服务质量、工作成效作为刑辩援助律师培养的重要依据,切实保障刑事辩护的办案质量。
推进精准援助,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组建律师团队。落实《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提高值班律师准入门槛,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棒、风险意识强、有一定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组成服务团队,根据需求随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完善机制流程。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强化指挥调度,明确法援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具体要求,健全完善受理、指派、办理工作流程,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依法维护刑事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加强沟通协调。发挥驻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建立联系联络员和值班制度,及时互通信息,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021年,全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共计5428件,认罪认罚案件共计2508件,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了人权司法保护,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来源: 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