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13:10:1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为切实落实最高检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东区检察院制定《关于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组织公诉部门干警专题学习。
通过学习,干警们加深了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精析了《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并根据我院《实施细则》明确了当前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是
认罪认罚案件,符合速裁程序规定的一律适用速裁程序,在十日到十五日期间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
二是
明确重大社会影响、部分共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等不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的案件类型。
三是
简化诉讼流程,对部分危险驾驶罪简化审查报告撰写,严格高效制作具结书、量刑建议书,完善告知流程。
四是
加强沟通合作,强化与公安机关、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工作联系,确保文书送达、告知及值班律师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我院已有部分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诉讼流程效果明显,极大提升办案效率。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拓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范围,持续推动公诉工作不断优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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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侦监科
图:侦监科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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