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16:36:37来源:法律常识
胶州市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3名,其中派出所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17名,特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6名。(以下统称“辅警”)。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和用人单位详见《胶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特勤岗位辅警无部队服役经历的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四)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和《胶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附件5)相关要求;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招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家庭成员和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和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6、本人、家庭成员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曾在胶州市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胶州人才招聘网(http://www.hjp5678.com)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6月12日(8:30—11:30、13:30—17:30)。
(三)报名地点:特勤岗位辅警在青岛恒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报名,派出所岗位辅警在意向派出所报名。
(四)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退出现役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一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2张。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胶州支行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应聘报名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五)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本人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并当场签写《诚信承诺书》(附件3)。现场资格初步审查合格人数达到应聘职位招聘计划的3倍时,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特勤岗位辅警由公安局组织、派出所岗位辅警由报名意向派出所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应聘职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为保证招聘人员素质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下一程序的资格。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考核,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具有参加体检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应聘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认。如参加体检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优先聘用条件、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成绩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及《胶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附件5)有关规定执行。
七、政治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职位缺额,招聘单位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合格人选。
八、公示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胶州人才招聘网公告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到胶州市公安局工作,约定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九、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辅警配发服装,特勤人员薪金待遇5300元/月,辅警4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一金”、 集中食宿费用、绩效考核奖及加班费等)。
2、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分别在胶州人才招聘网公告栏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3、对提供虚假身份、学历、退出现役证等证件的,一经发现,根据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信息,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