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18:34:23来源:法律常识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9名,分两批招聘。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有意者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报考。
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面向公安、司法类院校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公安技术类、侦查类、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安全类的应届毕业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2月15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5日之后出生);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五)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六)性别不限(特殊岗位除外);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九)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第一批报名时间:2月15日至2月25日
第二批报名时间:3月15日至3月25日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3211321490@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第一批确认时间:3月2日至3月3日 9:00 至17:00
第二批确认时间:3月30日至3月31日 9:00 至17:00
地点: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公安分局北门(钱塘区下沙街道学林街1616号)。
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可于当天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并同步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报考人数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开考,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报考人数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开考,若报考人数无法满足上述比例则酌情减少招考计划人数。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
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1: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或适当进行调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综合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5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六、疫情防控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在招聘各环节中自觉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须知(附件3)。来自国(境)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因有旅行管制或隔离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正常缺考。如隐瞒情况擅自参加招聘各环节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71-87283067(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来源:钱塘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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