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22:55:01来源:法律常识
正义网漳州4月14日电(通讯员林志南 徐松惠)近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在审查逮捕李某故意伤害一案后,该院发现该案系朋友间纠纷引起,及时联系当地派出所及其亲属,并组织召开双方释法说理座谈会,对双方释法说理,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后该院根据李某悔罪态度及社会危险性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据了解,该院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轻微的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以及初犯、偶犯等轻微刑事犯罪,在慎用逮捕措施的基础上,引入调解机制,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并在调解后加强跟踪回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同时,针对一此轻微刑事案件,该院作出审查逮捕决定前,积极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亲属、辩护律师、代理人沟通,了解各方对捕与不捕的反映,找准释法说理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并在作出不捕决定前,了解被害方的意见,凡意见突出、有抵触情绪的,耐心向其说明不批捕的理由,消除误解和抵触情绪,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此外,对于无逮捕必要不捕的案件,该院组织干警到街道、居民委、派出所进行回访,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表现,防止脱管、漏管,如果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建议侦查部门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据悉,2015年以来,该院共适用刑事和解9人,公安机关、当事人均未对不捕案件复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