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23:32:27来源:法律常识
法律是为了维护国家,社会的安定幸福而存在。
曾看香港律师的辩护剧情片,唇枪舌战,各逞其能。
律师能够为冤枉的人平反,找回公义或者是为有罪之人进行无罪辩护而得胜诉。就会觉得这律师特厉害。对这有罪之人的无罪辩护能够做到无罪释放,感觉特崇拜这样的人,觉得律师应该这样做。
所谓律师只要收了钱财接手案子就要忠于当事人的案子,为当事人做最大化利益的辩护。
那个时候的自己觉得律师做的没有错。实际上自己已经大错特错了。
律师作为维护法律尊严的存在,是为了帮助有罪之人认识违法犯罪做了错事才会被法律制裁,懂得犯了罪就要去承担相应责任,以纠正以后不再犯类似的罪业。
现在到好,帮助罪人,掩护罪人,助长罪犯的气陷,让罪犯觉得只要有钱就能超越法律法规,误导引诱罪犯更加猖狂犯罪。
无罪辩护的成功,更误导社会道德体系走向,使更多的人都认为只要出得起够多的钱财,犯了再重的罪也能请到无罪牛逼律师进行无罪辩护而逃脱法律重获人身自由。
殊不知这只是电视剧的误导,是荒谬的,在现实中那是绝不可能发生。
如果真有此律师,此律师人品,道德,法制观念绝对有问题。
有罪之事做无罪辩护,一经查实,不但撤销此律师资格,还得负国家法律责任,因为此律师是犯罪同伙,是帮凶,一丘之貉,罪大恶极。都成恶人同伙了,法律不治你治谁。
所以说电视剧很多是误导人,误导社会的正确观念走向。
站位方向错误,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如果没有一个正向的信念作为支撑,我们在灾难利害面前都会是一盘散沙与叛徒。
律师也好,普通人也罢,唯有遵循规则,方能受规则的护佑。偏驳规则等待是受制于规则的惩戒。
人本无戒,唯爱奉献。大爱无我,小爱成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