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07:06:13来源:法律常识
南宁法院网讯 4月8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家少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梁某某涉嫌犯盗窃罪一案。本着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犯罪人的方针,家少庭邀请南宁市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刘玉萍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庭审过程中,心理咨询师从未成年人心理特征、犯罪成因、未来规划等角度对梁某某引导教育、关心鼓励,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被告人梁某某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因盗窃电动车锂电池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办人电话联系梁某某在南宁务工的父母,多次遭到拒接,其父母对法律援助律师的联系也搪塞敷衍,不愿面对儿子犯罪的事实,更拒绝参与庭审。为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并达到良好的庭审效果,家少庭邀请心理咨询师作为梁某某的合适成年人,充当父母的角色参与庭审。
庭审中,被告人梁某某一开始就对法庭教育抱有抵触情绪。心理咨询师从梁某某的家庭情况、受教育程度、性格特点、犯罪成因等方面耐心询问,态度亲和,循循善诱。梁某某最终放下心理戒备,说出自己曾经打过工,但怕苦怕累而辞去工作,后在社会上结交了不良朋友,因哥们义气加上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了犯罪道路。最后梁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一定汲取此次教训,好好学习掌握一技之长,踏实就业,用劳动换取财富。
近年来,兴宁区法院家少庭一直关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并充分利用“惜缘工作室”平台,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工作,帮助未成年犯罪人实现心理矫正,重树生活信心,用爱帮助失足少年勇敢走上社会正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