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11:55:21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通讯员 张士海
“你初中辍学那年多少岁?辍学后到哪些地方打工?”“你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吗?”“你知道加入的是传销组织吗……”5月16日上午,在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刑事办案中心,一场听证会正在举行。在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的汇报后,出席会议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先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慧(化名)进行询问。
2015年底,四川籍少女小慧被人骗入传销组织,辗转多地后来到淮安区。2016年4月25日下午,在“领导”的示意下,包括小慧在内的几名女孩采取堵门不让离开、做思想工作等方式,阻止被骗入该组织的被害人徐某离开,后徐某在窗户前探身欲呼救时,不慎从四楼坠落,其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2017年3月16日,小慧被抓获归案。2017年11月1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淮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听取被害人意见时,被害人表示,自己已经花去三十余万元治疗费,但目前只收到其他涉案人员赔偿十几万元。如果小慧能赔偿自己的损失,可以考虑对其谅解。但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小慧表示家里也拿不出钱来赔偿。
如果得不到被害人的谅解,小慧显然要面临不利后果,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不能得到补偿。本着对涉案双方高度负责的态度,承办人立即联系被害人及小慧家人,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协调。5月15日,经承办人和双方律师的多次努力,徐某与小慧监护人最终达成协议:小慧赔偿被害人5万元,由于家庭困难,小慧当天先期支付借来的2万元,剩余3万元在未来两年内还清。当天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慧的刑期在一年左右,且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在赢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对小慧应如何处理?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体现阳光司法,淮安区检察院经研究决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听证会,就是否对小慧提起公诉听取意见。
在听取案情汇报后,代表、委员仔细询问了小慧的成长过程、家庭情况,以及案发前后的细节,最后纷纷发表意见,认为小慧犯罪时还未成年,加上受文化程度、社会阅历的限制,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没能充分认知,且犯罪后小慧表现良好,从教育、挽救的目的出发,建议对其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同时,代表、委员们还语重心长地对小慧进行了思想教育。
“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为什么有的起诉有的不起诉?标准是什么?以前会产生质疑!”在发表自己的处理意见后,政协委员涂永生感慨地说,“参加了今天的听证会后,对上述疑问我有了答案!小慧来自四川省一个偏僻乡村,祖辈都是农民,没什么文化,更没有显赫的背景,但是,检察机关为了挽救她,做了大量工作,今天又召开听证会,听取大家意见,让我们知道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正性。我要为咱们检察院点赞!”说完,涂永生高高竖起大拇指。
来源:江苏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