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21:52:56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规定是什么?律师有权利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及通信,不过需要向看守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等有效材料,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者恐怖活动犯罪,会见嫌疑人的时候,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太原律师事务所排名榜(前十名):
(1)中恒信(太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马豹主任律师
(2)第二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王国忠律师
(3)华炬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刘正律师
(4)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赵杰律师
(5)承仲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韩剑律师
(6)黄河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李飞律师
(7)德昭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邓伟律师
(8)国晋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朱晋伟律师
(9)道可特(太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刘轩名律师
(10)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马唯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