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23:48:54来源:法律常识
现金红包、消费满减、转发享优惠折扣......等等薅羊毛行为在日常生活中不难遇见,而大多数人往往认为这是一种普遍行为,事实上薅羊毛也并非违法行为,一旦大肆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就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首先,薅羊毛这是一种商家宣传手段,商家为了吸引流量而推出的各种优惠措施,例如现金红包,消费减免等行为;其次薅羊毛的主体是商家还是非法组织,对于商家而言这是为了提高顾客的参与度,而对于非法组织而言是为了不当得利;最后,薅羊毛要遵循规则,尊重规则,正常的薅羊毛行为对于整个市场经济并不会产生冲击与碰撞,一旦利用商家规则漏洞疯狂套利,或者利用非法软件,绕过平台风控系统骗取优惠券、现金红包,而且数额巨大,就会存在违法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不当得利的特征: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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