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4 00:25:19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女子称前男友取保候审期间强奸自己,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一事有了新的进展。
9月9日,薛霞(化名)告诉九派新闻,警方已对其前男友李冉(化名)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告诉我已经对他采取了强制措施,现在是办理了取保候审。但是他之前在甘肃就已经被取保候审,现在立案调查又取保候审。”薛霞对于李冉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被取保候审的结果不能理解。
在给记者的一份录音文件中显示,负责此案的一名民警告诉薛霞,目前确已对李冉采取强制措施,也办理好了取保候审。
至于薛霞质疑李冉在另一案中被取保候审,此案再次取保候审是否合法的情况,该民警也表示,如果其对这个结果有异议,可以找分局法制部门进行答复。
同时,上述民警也解释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都属于强制措施,法律效力是同等的。下一步也将正常移送审查,起诉后再由法院判决。
薛霞告诉记者,李冉此前在甘肃酒泉曾因涉嫌非法采矿一案被取保候审。
据红星新闻报道,李冉确是因此案被取保候审,期限是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但是由于涉案人员中有一人的情况警方仍在侦办,所以该案还未宣判,李某取保候审的时限也因此被延长。
甘肃酒泉肃州区法院一张姓庭长告知薛霞,李冉的取保候审期限已延长到了2021年年底。关于此情况,济南负责此案的民警也表示,会尽快与甘肃方面对接,确立好案件管辖权,然后就会加紧处理案件。
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取保候审期间,因涉嫌犯罪被再次取保候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取保候审条件之一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现在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再次犯罪,说明其“社会危险性”并未降低,反而对其周围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办案机关应依法对其变更刑事强制措施,采取羁押的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
薛霞被李冉侵犯一事发生在2020年10月18日,彼时二人已分手,距离确立恋爱关系过去了6个月。
她告诉九派新闻,自己和李冉是2017年认识,2020年4月最终确立恋爱关系。“当时我知道他离过一次婚,但不知道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仍是已婚状态。后来知道这件事情后,他又告诉我说正在办离婚手续,我就没再去想。”
因为薛霞自己经营着一家传媒公司,彼时经营状况还不错,二人在一起后,李冉便提出注资的想法。“我当时是想扩大经营规模,也有别人找到我想注资,但他当时是很近的人,所以就同意让他来。”
2020年国庆,薛霞发现李冉并未真正离婚,因此向其提出分手。“10月18日我回济南后,他就找到我想挽留,当时我态度是一定要分手,他就说要撤资,让我把钱一次全还给他。”
薛霞称当时自己的钱都用来做项目,部分项目还没有回款,如果全部撤资会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于是她提出在几个月内将投资和分红分批退还。
“他不同意,还威胁我发生了关系。那天是18号,当时我没有报警,一是不知道他这样做是否违法,因为我不愿意,但是没有明确反抗,第二也是怕弄得人尽皆知。”
本以为事情就此过去,她没想到第二天仍会遭到对方的强行侵害。
2020年10月19日上午9时左右,薛霞正在卧室睡觉,隐约听见有人敲门,她没有动身。9点40分左右,她突然看见一个人影出现在她眼前,抢走手机去了客厅。
她说,之后对方便对其进行起码3次侵犯,“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床上,他侵犯我的时候,我用手狠狠抓李某的手以及肋骨部位,将他推开过,还咬过他。他还拿着手机对着我拍照,想用裸照来威胁我。最后我趁着他去上厕所才打电话报的警。”
随后警方将二人带走,10月23日,薛霞曾收到警方短信,称强奸案已于20日立案,办案单位为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龙洞派出所。
然而,当月27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向薛霞送达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却称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
薛霞对结果不满,向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和济南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无果后,她决定向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终于在2021年5月18日,薛霞收到了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的立案告知书,称“李某强奸一案,我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其告诉记者,事发第二天,李冉的父亲便提出不用偿还200万元的投资款,希望能够和解,她并未同意,表示该退的款项一分不会少。
薛霞说自己在遭遇此事之后,精神状态很差,去医院检查发现是重度抑郁及中度焦虑,“一直在吃医生开的药,因为我晚上睡不着,只有吃药才能保证晚上睡着。现在情况比事发时要好一些。”
至于自己的传媒公司,由于被李冉起诉,因此资产被法院冻结,目前已经垮掉。她希望该案能早日出来处理结果,这样她也能早日离开济南,开始新的生活。
武汉晨报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