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4 01:15:03来源:法律常识
鲁网1月10日讯近年来,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群众实际需求,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县法援中心先后获得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山东省老年人维权服务示范站、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为平安沂水、法治沂水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夯实基础,构建法律援助“四级网格”体系
县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按照高效、实用、便民的原则,采用前厅后室的模式建设,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申请、受理、指派一站式服务。在沂水辖区内的18个乡镇(街道),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解答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在1040个村居(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聘请了1040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宣传和引导;还在县总工会、妇联、共青团、老龄委、人武部、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劳动仲裁9个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拓展法律援助覆盖率。目前,已形成了以县法援中心为主导,18个乡镇工作站和9个县直单位工作站为基础,1040个村级联络点为骨干,9个律师事务所和9个法律服务所受理点为补充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群众能够就近就便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和“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四方联动,实现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近年来,该局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力度,优化完善制度,简化服务流程,发挥职能作用,“四方联动”助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增强合力畅通协调机制。主动做好与公、检、法工作衔接,在2017年率先建立了“公检法”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定期指派律师值班,为涉案群众及其亲属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受理公检法通知辩护和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有效落实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实现了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2021年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133件。另一方面,强化服务助力简易案件办理。与县检察院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衔接,积极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简化流程,建立联动机制,2019年以来,中心办理了近900件认罪认罚案件,在强化司法人权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频共振,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
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把便民服务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标准建设、宣传引导和上门服务上下大气力,着力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以《法律援助服务标准》为准则,结合沂水县实际,在组织体系、服务流程、质量控制、行业行为等方面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群众能够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简化服务流程,畅通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等群体维权“绿色通道”;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确保服务质量。探索建立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免审制度。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可对自己的经济情况做出书面诚信承诺,个人诚信承诺符合法定要求的,中心对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免予审查,该制度自实施以来,共签订个人诚信承诺343份,有效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维权效率。加大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年都会针对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增加他们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在全县1040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张贴《法律援助明白纸》,以通俗易懂的漫画展现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在群众家门口提供服务指南。在线上,以公众号普法的形式推送《善行天下,我们都是法援人》微视频、《法律援助法》微动漫,《法律援助暖民心》普法栏目,通过“线下、线上”的不断宣传,法律援助的认知度和好评度不断攀升。以人为本,提供上门服务。近年来,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实施了“四优一上门”服务专项行动,对涉及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四优服务”;对行动不便的病、残、高龄老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三年来,共办理上门法律援助30余起,被群众温暖的称作“坐在家中等维权”。
法律援助工作“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政府关爱”,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用心对待每一个受援人,用责任办好每一桩援助案,让每一个人都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做好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维权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卫者。(通讯员 孟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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