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律师刑事,涉黄直播调查:诱惑打赏只是开胃菜 有的为赌博引流或用木马窃密

时间:2022-11-23 17:55:43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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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黄直播调查:诱惑打赏只是开胃菜 有的为赌博引流或用木马窃密
  • 名律案例参考:海华永泰成功代理重大商业秘密案件达成和解
  • 最高院审判:在刑事判决未写明追缴或责令退赔具体内容情形下,被害人是否可向罪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 涉黄直播调查:诱惑打赏只是开胃菜 有的为赌博引流或用木马窃密

    “欢迎XX哥哥,一台跑车加微信。” 7月20日,按照网友提供的线索,记者下载了某直播APP,这个直播APP不同于普通的直播间,需要充值才能发言。

    而在充值之前,用户只能浏览各个主播的直播间,记者注意到,大部分主播把直播间的名字设得较为露骨以吸引点击,如 “少妇潘金莲”等等。而以色情表演诱惑用户刷礼物成了主流盈利模式,在某直播间,随着用户礼物越刷越多,该女主播的色情表演也越来越露骨。

    直播在成为线上带货的扛把子同时,也正被灰产盯上。

    6月至今,涉黄直播平台乱象多次进入公众视野。曾引起热议的“滴滴司机性侵直播”事件最终被证明为涉黄直播平台夫妻的自导自演;7月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一连通报了7起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低俗有害信息典型案件,这揭开了涉黄直播平台的冰山一角。

    7月16日至26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涉黄直播平台历经“严打”也并未完全消失,而是衍生出了新模式,黄赌兼有、聚合直播等成为了一些涉黄直播平台的新生财之道。记者在下载不少APP时还收到了手机系统自带的病毒提示,有专家提醒,用户个人信息有被窃取的风险。

    涉黄直播如何根治?贝壳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直播平台运营团队、注册公司往往在国外以逃避监管,涉黄平台的隐蔽性、复杂性相比过去进一步提升。

    涉黄直播乱象:色情表演诱惑用户打赏,“土豪”可加主播微信 “私下”约

    “欢迎XX哥哥,一台跑车加微信。”“哥哥你是哪的人啊,来我这可以约哦。”7月20日,按照网友提供的线索,贝壳财经记者下载了数个涉黄直播APP,随意打开一个女主播的直播间,往往就会听到上述露骨挑逗的言语。

    记者发现,一般只有发言或送礼物,女主播才会与用户“互动”,因此以各种话术吸引用户刷礼物就成了女主播们赚钱的不二法门。

    不过,绝大多数APP对用户发言设置有门槛,如记者在某APP发言时发现系统提示,必须“充值到2级VIP会员才可发言”,而充值需要38元。

    在充值之前,用户只能浏览各个主播的直播间,大部分主播把直播间的名字设置的较为露骨以吸引点击,如 “少妇潘金莲”等等,或直接把需求写在直播间上,如 “跑车加微送福利”等。

    其中,不同平台的充值金额不同,如一家涉黄直播平台中,用户给主播所刷的礼物中,一台“跑车”要花费人民币159元,一个“烟花”则需要人民币399元。

    7月26日,贝壳财经记者随机进入该平台一名女主播的直播间,发现其粉丝有1.1万人,共收到1.35万元礼物,其中,当天给她刷礼物的用户在50元至300元不等,而“月榜”中则有刷2400多元的“土豪”,在直播中,随着礼物越刷越多,该女主播的色情表演也越来越露骨。

    根据此前法制晚报对某涉黄主播的采访,根据开放程度、话术的不同,这类涉黄主播的收入也不尽相同,有的三个月赚了一万多,有的一星期就赚了近3万元。

    7月26日,贝壳财经记者浏览某涉黄直播平台中的“主播招聘启事”发现,做涉黄主播的保底工资为3000元,“转正”后底薪5000元,能获得20%的礼物提成,这对一些人具有较大的诱惑。如法制晚报报道,一名涉黄女主播表示从事这行的原因是“家里的菜店倒闭,有两个孩子要养,还欠了很多外债。”

    有直播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正规直播平台与主播的分成在四六或三七,照此来看,涉黄直播平台主播的分成金额要少于正规直播平台,但“这类主播的主要收入除打赏外可能还有私下‘约’的部分,特别是许多主打擦边球的平台,主播首先在平台上通过擦边球诱惑网友充值,再把充值较多的‘土豪’拉到小群里,私下进行色情交易获利。”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告诉记者,这类行为首先触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刑法》,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对于一些单独“可约”的主播,也有可能涉及卖淫嫖娼,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黄赌“沆瀣一气”,涉黄平台与涉赌平台互相引流

    贝壳财经记者发现,相比过去,越来越多的涉黄直播平台开始谋求除打赏之外的其他收入,其中赌博是最常见的“搭档”。

    在某涉黄直播平台中,几乎每个主播的页面中都有“六合彩”、“百家乐”等赌博标签,甚至还有的主播直播间本身就是赌场,在不少涉黄直播的直播间中,也时常弹出“XX用户在一分六合彩中下注X元”的字样。

    贝壳财经记者调查发现,涉黄平台与涉赌平台互相引流的情况正变得越来越普遍。如一家名为“月亮直播传媒有限公司”的直播平台中不仅有各类主播进行挑逗式直播表演,还设置了“一分彩”、“看牌牛牛”等各类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用户可以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各类方式进行充值,充值大笔金额的“侯爵”用户甚至可以指定主播代替自己进行赌博。此外,如果发展“下级玩家”还能获得下级投注金额2%的返点。

    相对应地,针对大额充值的“土豪”玩家,一些赌博平台也会“空降”女主播到玩家所在城市,这进一步刺激了赌客的充值热情。

    对此,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戎志亮公开表示,判断 APP 以娱乐为目的,还是打着游戏名目的博彩活动,可以从参赌人数多少、投入资金大小、开发商运营商抽头渔利的数额以及能否提现等方面来评判。如果平台不仅提供“百家乐”等涉赌游戏,还允许玩家反向将游戏代币兑换为人民币,提供所谓“兑换筹码”等功能,即可判定为赌博游戏。

    “涉赌的问题,有可能触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赵虎告诉贝壳财经记者,“一般性的赌博,小额的比较轻微,大额就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没收赌资;若为赌博提供资金,属于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要予以刑事拘留。”

    涉黄直播平台多布局境外,有的带有木马或窃取用户私人信息

    贝壳财经记者发现,绝大多数涉黄APP均将企业的注册地址放在了海外,如“月亮直播”的介绍中,其属于“英属维京群岛”的某娱乐集团;而“小姐姐直播”等多家涉黄直播平台也自称属于“英属维京群岛”的某公司。

    根据警方对此类涉黄直播平台的扫黄工作通报,许多直播平台将服务器设置在国外,平台高层人员也均生活在国外,以此逃避监管。

    对此,方超强表示,服务器和主创人员在国外的直播平台,肯定不会拿到电信业务许可证,此外有主播打赏的涉黄平台,案子金额应该很快就会突破入刑的标准,很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需要注意的是,记者在下载不少APP时都收到了手机系统自带的病毒提示,对此,有直播平台解释称是因为“直播间含有18岁以下人群不易观看画面,所以可能有误报病毒的提示”。但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类提示并非与色情画面有关,而是系统检测到APP带有木马或有窃取用户信息的行为。

    对此,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表示,有很大一部分电信诈骗,往往都是利用色情为幌子和诱饵来作为切入口的,另外这些APP没有安全规则,有可能会窃取手机资料,为后面的电信诈骗提供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信息罪。

    贝壳财经记者发现,随着涉黄平台的发展,近期还出现了一类“聚合直播”平台,此类平台将上百个涉黄直播平台的直播间聚合到一个平台上,该平台并不能直接向主播刷礼物互动,但能以游客身份观看,此类“聚合直播”平台以卖广告为生。

    7月20日,贝壳财经记者联系到一家聚合直播平台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该APP日常独立访客50万,日活能达到200万,累计下载量600万,欢迎在网站发广告“引流”,“开屏广告包月3.5万元,直播间固定位包月2.3万元。”而当记者问询一般什么广告比较常见时,对方回答“赌博或色站”。

    “从广告层面来看,这种互联网广告明显违反广告法:涉及赌博和涉黄的广告明确禁止传播,电信条例也有类似的规定。”方超强告诉记者,“从广告法和电信条例来看都构成行政违法,更深程度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6月起,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并经核查取证,已依法依规对一批传播涉淫秽色情、严重低俗庸俗内容的违法违规网络直播平台,分别采取约谈、下架、关停服务等阶梯处罚;部署查办了一批利用色情低俗直播内容诱导打赏案例,对一些平台传播网络低俗直播内容作出行政处罚。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罗亦丹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李项玲

    来源:新京报

    永泰律师刑事,涉黄直播调查:诱惑打赏只是开胃菜 有的为赌博引流或用木马窃密

    名律案例参考:海华永泰成功代理重大商业秘密案件达成和解

    近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上海某国有化工企业与前员工及其新单位等之间的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出具民事调解书,前员工及其新单位同意向上海某国有化工企业赔偿四千万元,且目前已完全履行。该案中,海华永泰律师自2018年8月起接受上海某国有化工企业的委托,为该案处理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一、案情摘要

    原告上海某国有化工企业自2004年起,对某化工产品生产技术进行研究、实验,持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并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工业试验装置,2014年通过专家技术鉴定,后在山东省建成生产工厂。原告为保护涉案生产技术,采取了签订保密协议、发放保密费、限制接触人员等合理保密措施。

    自然人甲某系原告前员工,并于2004年-2013年期间在原告处工作,先后担任工艺技术员、项目负责人、车间主任等。工作期间,甲某参与了涉案技术秘密的研发工作,接触并掌握了涉案技术秘密。

    甲某2013年自原告处离职,加入山东某单位。2015年,山东某单位即委托第三方进行涉案化工产品的生产装置的工程设计,并于2017年建成投产,与原告的产品展开市场竞争。且,山东某单位又于2018年将涉案技术秘密许可给第三方公司使用。

    原告认为,甲某及山东某单位、第三方设计公司、被许可公司等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对涉案生产技术享有的技术秘密,并起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要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

    该案涉及复杂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前者包括原告主张秘点内容的确定,如何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原告涉案秘点是否具有同一性,以及如何认定各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等。后者包括判断涉案技术秘密不具有非公知性的标准,同一性认定过程中实质性相同的判断,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保密证据开示原则和规则,以及管辖权异议理由能否成立的处理等。

    三、诉讼过程

    该案历经两审管辖权异议程序,在确定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之后,法院按照“先定性-后定量”的思路将该案分案、有序安排审理。同时,法院确定了保密证据开示原则和规则,并组织双方代理人和律师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保密证据开示。之后,在确定秘点范围和已开示全部证据的基础上,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期间,法院多次举行庭前会议,各方交换关于本案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的意见。

    此外,该案中,海华永泰律师亦代表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以及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等,以此推动案件相关事实的有效固定。

    四、案件结果

    本案既有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之争,也有市场份额和商业利益之争。最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组织各方达成和解,案件取得了相对良好的效果。

    该案的成功处理,彰显了海华永泰在处理重大、复杂、疑难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方面的专业实力。海华永泰也将继续秉承“专业赢得尊重、携手成就理想”的理念,继续为每一个案件和项目提供优质化服务。

    名律档案:

    黄武双

    海华永泰专家顾问

    黄武双教授是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和民商事诉讼和非讼业务。曾成功代理广东高院再审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件,作为原告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律师团的核心成员成功代理浙江高院审理的“中国好声音”案件等系列知名知识产权案件、郭书周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案件、奔腾电器与飞利浦公司的专利侵权案件、赵玉峰涉嫌侵犯上海市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刑事案件、上海南方染料厂被诉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上海万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诉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王良才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案件等,并成功完成一大批企业委托的非诉项目。

    何鹏

    海华永泰合伙人

    何鹏律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以及争议解决领域的业务,代表化工、半导体、材料、机械、电子商务、服装、游戏、日用品、文具等多个行业客户处理过复杂、疑难、具有影响力的纠纷案件。何鹏律师还经常处理涉及技术创新以及文化创意类企业的日常法律业务,为客户提供有效的咨询建议和意见。何鹏律师同时兼任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为复旦大学法学院学生讲授知识产权实务课程。

    《名律案例参考》专题统筹:秦前松

    最高院审判:在刑事判决未写明追缴或责令退赔具体内容情形下,被害人是否可向罪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裁判要旨】刑事判决中虽已认定被告人犯合同诈骗罪,并在判决主文载明“案发后扣押的赃款、赃物返还被害人,其余赃款、赃物继续追缴”,但并未写明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具体内容,亦未明确刑事判决前是否存在已经发还被害人财产的问题,被害人通过刑事判决追缴或者退赔的数额不明确、不具体。在通过刑事追赃、退赔不能弥补被害人全部损失的情况下,赋予其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事判决与民事判决对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是相互补充的,并未加重被告人的赔偿责任,故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并无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最高法民申409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温颜擎,男,1968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东城区,现羁押于北京市监狱。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英魁,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祎,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晶,女,1962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爽,上海市海华永泰(辽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程程,上海市海华永泰(辽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被告:邢野,男,1972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现羁押于凌源第一监狱。

    一审被告:沈伟刚,男,1959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现羁押于大连南关岭监狱。

    一审被告:申海霞,女,1963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门头沟区,现羁押于辽宁省女子监狱。


    再审申请人温颜擎因与被申请人李晶及一审被告邢野、沈伟刚、申海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辽民一终字第20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温颜擎申请再审称,(2012)大刑二初字第40号刑事判决主文写明:“案发后扣押的赃款、赃物返还被害人。其余赃款赃物继续追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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