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4 07:55:40来源:法律常识
10月13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我省成为8个试点省份之一,试点期限为一年。
据悉,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案件律师辩护率只有30%左右,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是推进司法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权司法保障的一大进步。
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我省依托法律援助制度已经进行了5年多的探索实践。2012年4月,我省在济源市、永城市、登封市、濮阳县、洛阳市涧西区、焦作市山阳区6个试点地区探索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没有聘请律师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只要提出申请,就直接向其提供法律援助,从侦查到审判阶段全程援助。
2016年12月,省司法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条件成熟后,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我省选择了31个县(市、区)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没有辩护人的,除被告人以书面形式拒绝以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辩护。
今年前9个月,31个试点县(市、区)办理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523件,刑事辩护率达70%,其中委托辩护率29%,法律援助辩护率41%。(记者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