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4 08:29:17来源:法律常识
和龙林区检察院成功起诉
延边林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为进一步推动林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环境资源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按照省院和分院关于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推进该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近日,该院成功起诉延边林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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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 第一时间研究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刚刚施行,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就立即着手部署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研究法律法规,探索办案思路。在分院下发《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暂行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后,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逐条逐字弄清楚、理明白《办法》内容,并组织刑事检察部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同研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适用范围、证据标准、文书制作、出庭任务等重要内容,为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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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线索 迅速启动程序
2018年3月,和龙林区院刑事检察部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时,经审查发现:被告人张某某于2016年7月至2017年春天期间,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的林地面积为0.9703公顷。办案人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不仅构成犯罪,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案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标准和要求。院班子成员研究后及时向分院做了汇报,得到了分院的大力支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遂对该案启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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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沟通 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
作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龙林区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因此,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发挥刑、民、行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由刑事检察部和民事行政检察部共同办理该案,并及时向分院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同时,在证据标准、起诉书制作、出庭任务、对被告人量刑、判处罚金、赔偿数额等方面与法院积极沟通协调,达成了广泛的共识,从而确保该案能够诉得出、判得住。
该案的成功起诉,是检察机关创建生态文明和平安林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责任担当,达到了公益诉讼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文稿:刘大成、李世莹
图片:隋先锋 编辑:孟 璐
审核:白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