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4 08:25:02来源:法律常识
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要求,为有效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实现检律良性互动,濉溪县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拓宽渠道保障律师权利,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现场渠道。我院在全市率先建立律师阅卷室,提供专门的律师阅卷场地,配备速拍、高速扫描、复印、刻录等必要设备,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同时我院在大厅设置触摸屏,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保障了律师的知情权。
二是网络和信息科技渠道。我院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设立了辩护与代理预约模块、建立了“濉溪检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解决律师阅卷“空等”、“白跑”、推诿等突出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法律文书在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保障包括律师在内的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目前我院案管部门已上线电子卷宗系统,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卷宗材料进行电子化扫描,形成电子卷宗,为律师提供专用电子阅卷服务,方便了律师阅卷及复制证据材料。
二是座谈会渠道。坚持开门纳谏,邀请律师代表定期召开“征求律师意见座谈会”,充分听取对本院司法办案及在保障律师行使权利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搭建了更加顺畅便捷的绿色交流渠道。规定在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中必须有律师代表参加,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我院通过举办“征求律师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律师对检察环节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以及个案中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的意见建议,并把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交给干警进行学习研讨,从而不断端正司法理念,为检律协调沟通营造优良环境。
四是电话预约与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律师查询和投诉专用电话制度,在仔细核实律师身份信息后,为律师提供办案阶段和承办情况查询,及时告知案件所处的流程阶段以及是否可以安排阅卷的信息,避免律师阅卷空等、白跑。同时接受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及时向本院控申部门反映。另外我院案管在登记后以后能够及时主动回访律师,对检察人员是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听取反馈意见。
(刘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