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09:57:11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拓宽和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渠道,亭湖区司法局立足本职工作在“创建平安亭湖”活动中专门开辟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绿色通道”,改革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形式,按照“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简化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进一步方便求助群众,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为此,亭湖区司法局特选定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进行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致力既能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又能杜绝将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作为法律援助案件。试点结束后,亭湖将全面开展法律服务机构均纳入援助案件“绿色通道”工作,并按照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形式依法依规运作。
通过实施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全面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确保办案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力争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办好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