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11:30:10来源:法律常识
郑某开设赌场罪一案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办案机关:东莞市公安局
【案情简介】
2018 年 7 月,郑某在某便利店的赌场内,帮赌场搬了四、五次凳子、桌子, 赌博赢了 1600 元,搬凳子、桌子的劳务费 200 元一次,总劳务费用 1000 元左右, 除此无实施任何行为。
【办案经过】
本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郑某是实施的搬凳子、桌子的行为对开设赌场 的作用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情节与赌场中端茶、倒水、做饭、打少卫作用相当, 不是犯罪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后续我将以上观点形成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递交给了公安机关,起初公安机关以案件是检察院逮捕为由不接收,我直接说明 该案目前是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是有义务听取我们律师的建议的,经过据理力 争后,公安终于接收了。并在半个月后,变更了郑某某的强制措施,当天晚上其 父亲过来给他办理取保后续手续。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刑事案件逮捕了不是一定要 判刑,还是有机会争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郑某犯非开设赌场罪 2018 年应当适用“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量刑幅度。最终通过本团队 律师努力,成功将逮捕变为取保候审。
【案例评析】
开设赌场罪是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名之一,另外黄赌毒在法律上也是严厉打 击的对象,所以争取取保是有一定的难度的,但公安机关经过本团队律师对犯罪 情节出具的法律意见,最终成功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