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12:06:20来源:法律常识
被告人在广州可免费享受“财政买单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金羊网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甘尚钊 温晓雅
涉嫌触犯刑法的被告人在广州可以免费享受“财政买单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的“待遇”了。今年10月中旬,最高法院、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率先在广东等8省市试点。今天(10月31日)下午,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中院举行。发布会上,广州中院与广州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标志着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广州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实施细则的城市。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和《实施细则》所指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要是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包括:
一是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二是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包括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是除上述规定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自行委托辩护律师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四是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五是在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或者被告人自行委托的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前,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提出法律帮助(与“法律援助”的一大区别是法律帮助不提供出庭服务)请求,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根据《办法》和《实施细则》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范围的规定,通知辩护范围扩大到了法院阶段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所有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大幅度提高律师刑事辩护率,让被告人在刑事案件各个阶段得到充分的律师辩护和帮助,从而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进一步筑牢避免冤假错案的防线,有效促进刑事司法公平公正。”广州中院副院长张春和说。
不用被告人申请法院主动通知法援机构
《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了人民法院的告知、通知辩护职责,使被告人知悉相关权利,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提供辩护。
《办法》和《实施细则》还强化了责任追究,规定:对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未履行指派律师等职责,导致被告人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那么,满足哪些条件的被告人可以享受到这一权益?据介绍,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非依申请启动,而是法院主动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相关费用亦由政府负担。
法院未履行通知职责即便判了也不作数
《办法》和《实施细则》还规定了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的救济程序。《办法》首次明确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应当认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办法》和《实施细则》高度重视保障刑事辩护律师的依法执业的权利,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要求人民法院应当重视律师的辩护意见。
例如,在知情权的规定上,《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人民法院作出召开庭前会议、延期审理、二审不开庭审理、宣告判决等重大程序性决定的,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人民法院应当重视律师辩护意见,对于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作出有针对性的分析,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
《实施细则》还建立了全方位的评价、考核、奖惩机制,以充分调动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工作积极性。
根据《实施细则》,承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的律师应符合下列条件: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司法工作经历;近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具有一定的刑事办案经验;最近一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
“广州律师队伍规模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位列居第一,共有律师11566人,而全市、区两级法院刑事案件立案数量约为25000宗,其中二审案件5000宗。律师依法有参加法律援助的义务,从总体上看满足刑事辩护全覆盖不存在问题。”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今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