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13:51:26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事务所,原本是依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中介服务机构,而且律师事务所所从事的案件诉讼服务大多属于有偿服务。而且,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都是知法、懂法的专职法律工作者。因此,律师事务所在代理诉讼中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就很难依法为被代理方获得司法保护,以及依法维护公平与正义。如果律师事务所从事“虚假诉讼”,就要依法追究其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法律的责任。
据农民工维权法制网12月30日报道,贵州平坝县一家律师事务所,因事前未经他人同意,事后亦未得到他人的追认,以34人的名义分别将一家公司告到法院,并申请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经审理,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这家律师所以34人名义对该公司的起诉。事后,被错告的这家公司将律师所告上法院,请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差旅费及利息1元。12月26日,平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引起该院高度重视的案件。
如果34人的代理诉讼未经其本人自愿同意由该律师事务所向人民法院代理诉讼的委托,平坝县某律师事务所的虚假诉讼不仅对被起诉方构成了名誉侵权,而且具有经济诈骗嫌疑。同时,也是对冒名顶替34人的名誉侵权。所以平坝县人民法院必然依法驳回律该律师事务所的“虚假诉讼”。
然而,法院绝不应该仅仅依法驳回该律师事务所的“虚假诉讼”,而且应当依法追究该律师事务所和有关律师的法律责任,而且应当将该律师事务所不讲诚信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列入社会征信系统的黑名单。
然而,让我们公众不解的是,为什么被错告的那家公司要息事宁人,仅仅通过法院判决赔偿1元钱的经济损失和公开赔礼道歉?难道,该律师事务所违法诉讼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仅仅是1元钱吗?答案是否定的。再者,受害方的那家公司也未向人民法院请求,让该律师事务所通过什么具体方式和途径进行赔礼道歉和恢复名誉。如果不把具体的要求提出来,并通过法院判决生效,就很难使自己依法得到司法保护。
说实话,我们公众还真没见过律师事务所如此挖空心思,想通过掩耳盗铃的欺诈行为牟取非法所得的案例。这说明,平坝县的涉事律师事务所根本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从业资格与任职资格要求,严重损害了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公信度,对其他遵纪守法的律师事务所也构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利益与名誉侵害。因此,对于这样严重违法和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贵州省司法机关理应对其依法依规予以从重处罚,甚至责令登记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和营业执照。
对于平坝县该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规已有明确规定。所以,笔者希望,被“虚假诉讼”的受害者,应依法继续追诉该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所以,笔者更希望,涉嫌“虚假诉讼”涉及到被冒名顶替代理诉讼的34人,应联合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不受侵犯。同时,笔者也强烈希望,贵州省和安顺市司法部门依法对平坝县涉嫌“虚假诉讼”的某律师事务所进行必要的处罚和问责。只有通过依法问责,才能使律师事务所遵纪守法,并履行法律责任与义务,而且不得违背律师事务所的从业职业道德和律师职业道德;只有依法问责,才能依法将律师事务所的监管纳入法制化和常态化的科学管理轨道;只有依法问责,才能使律师事务所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