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17:32:1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羁押于州看守所在押人员王某、吕某向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派驻州看守所检察室检察人员申诉称其多次约见律师,但办案部门以其案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同意会见。
驻所室检察人员受理后审查了相关法律文书,了解王某、吕某所涉罪名,经向州看守所管教、双方律师调查核实后,明确王某、吕某所涉罪名并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办案机关无权要求王某、吕某的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前要先经办案机关许可。随立即向州看守所、瑞丽市公安局领导沟通,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指出此情形已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律师的会见权和在押人员的辩护权利。
现办案部门已即时纠正,州看守所已通知律师会见。
2019年1月21日 星期一
农历戊戌年腊月十六日
2019年第10期 总第464期
本期编辑 ||肖璠、杨亚平
责任编辑 || 李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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