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02:26:26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宜良县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我们要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按照统一部署,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试点工作,为推动中国式刑事司法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4月6日,宜良县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会议在县检察院召开。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廖勇,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是司法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去年10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随后,云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文,对在昆明等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作出安排。为贯彻落实好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作用,宜良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当天,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云争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恒会签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此次
宜良县正式启动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辩护全覆盖
试点工作
有哪些亮点?
一是在案件办理上强化全覆盖。为了让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的帮助,“实施办法”将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双向融合,认罪认罚轮值律师和指定辩护律师共同发力,不仅让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也让没有委托辩护人,但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人或同案不认罪认罚、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是在质效管理上强化全周期。为了让律师辩护职能履行的更深入、更透彻,会议提出,将“进行一次会见、开展一次阅卷、提交一次辩护意见、参与一次量刑协商”作为提升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同时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让律师辩护职能履行的更为深入和透彻,将律师辩护从有形覆盖转为有效覆盖。
三是在诉判上强化全贯通。为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得到更早更有效行使,会议提出,前移律师辩护端口,指派同一名法援律师担任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辩护人,实现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律师辩护无缝衔接,在合理调配辩护力量的同时,确保辩护的力度和深度,促进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全、从全到优的良性开展。
会上,县检察院先试先行,对正在办理的一起审查起诉案件中,一名未委托辩护人但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定辩护,法律援助中心也同时指派了一名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第一时间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益,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宜良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郑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