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04:19:40来源:法律常识
2023年3月10日下午,前往南通参加尚权刑辩学院研修班授课的我所主任毛立新律师,应邀为南通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作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刑事辩护中的论证、反驳与逻辑”。讲座由南通律协刑委会主任、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监委会主任季刚律师主持,来自南通律协刑委会的近三十名刑辩律师参加了讲座。
讲座开始前,季刚主任对毛立新主任以及参会的刑辩律师表示欢迎和感谢,并简要介绍了毛立新律师的相关情况。
随后,毛立新律师开始他的演讲。他首先简要介绍了司法论证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重要性,近年来,最高法、最高检均颁布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法律文书要说理,而说理的核心就是司法论证。
之后,他指出司法论证的核心结构就是司法三段论,法律规范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大小前提之间形成涵摄关系,演绎推理得出结论。他认为,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需要经过解释之后转化为裁判原则,方可适用于具体案件,他以“自动投案”的认定为例,强调法律解释的重要性。同时,他指出,为了增强法律解释的说服力,法条检索、类案检索、文献检索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接下来,毛立新律师以于欢案以及张某被控敲诈勒索案为例,介绍了司法论证的正向路径与逆向路径。他指出,司法人员在撰写文书时,通常是采用逆向路径,先有结论,然后寻找和解释法律,再后是认定和描述案件事实,最后是挑选、裁剪证据。辩护律师应当反其道而行之,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视角,收集证据、分析证据、重构案件事实,然后再去寻找和解释法律,最后得出辩护意见。
随后,毛立新律师向大家讲解了控方举证的四种逻辑结构,并借助法律论证的图尔敏模型以及证据分析的威格摩尔框图,向大家讲授了证据分析的方法和过程。
最后,毛立新律师介绍了论证的规则以及控方常见的逻辑谬误。包括不当类比、循环论证、语义不清、稻草人谬误等违反逻辑规律的情形,并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识别和反驳谬误的方法。
下午16时许,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此后,江苏尚学律师事务所主任、泰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陈志学律师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成功办理为例,分享了实现有效辩护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