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09:51:42来源:法律常识
“334万,成交!”
5月,陈某名下的唯一房产通过法拍成功拍卖。时隔六年,他的案子终于划下了句点。
说起陈某的案子,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常丹丹记忆犹新。2019年末,她收到了一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卷,该案的嫌疑人被取保候审,这个案子的案卷虽轻,但案外的故事却有些沉重……
6年前的一次仗义签名
陈某的故事还要从2013年说起。
2013年,陈某的连襟刘某在杭州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平时出手阔绰,对陈某一家也十分照顾。一天,刘某突然和陈某商量:“兄弟,最近我在康桥投资一个大厦,但手头资金转不过来,能不能以你的名义帮我借点钱,等资金到了我马上就还你。”因为涉及到钱,陈某也追问了一句:“借多少啊,这个钱之后怎么还?”刘某马上就回答道:“550万,你只是签个名,但不用你还钱,后面的事情我都会处理好的!”姐夫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陈某也不好拒绝。
过了几天,刘某就带着陈某去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过程主要是刘某操办,陈某签字。签完贷款合同,刘某还信誓旦旦地和陈某说:“这个贷款以后我会还的,现在钱我先拿走了,兄弟,谢谢啊。”拿钱之后,刘某生意繁忙,渐渐地和家里人联系也变少了,几次陈某喊他吃饭,他也都不曾露面。
2014年的一天,一个电话讨债令陈某警惕起来。
“你好,您借贷的550万本息已经逾期了,请尽快处理。”
“我没有钱,这个钱也不是我用的,是我的姐夫刘某拿去了。”
“如果您拒不处理的话,我们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嘟,嘟,嘟……”
事后,陈某立马给刘某打了电话,“姐夫,今天有人来催债了,怎么回事?”刘某淡淡地回复道:“最近手头资金周转出了点问题,没事我会处理的,你放心。”
后来,对方公司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庭上的事也都由刘某一手处理。因为钱是帮着刘某借的,陈某觉得和自己没有关系,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原本以为事情会就此告一段落,但2015年末的一纸文书,却让陈某感受到了晴天霹雳——拱墅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陈某履行550万本金、利息33万给付义务。他内心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这个钱虽然是他借的,可他一分也没拿,都是给姐夫用了,为什么法院最后判他来还!他拒绝履行义务。
2016年,由于陈某未履行给付义务,法院向他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动履行,但他仍拒不履行,最后陈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2017年,法院在陈某住处张贴了公告,责令其在指定日期前将其名下唯一的房产腾退交付法院评估拍卖,但陈某依旧拒不履行。
2018年,法院来腾退陈某的房产,但他始终不配合,后该房产被断电。陈某拒不执行,陈某的老婆、姐夫、姐姐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实际借款人刘某和老婆因债务众多,已欠下八九千万的债务,四处躲债,其名下的房产也已被多个法院查封。兜兜转转,最后法院只能从陈某的老婆(作为共同还款人)的账户里划走了30余万元的积蓄……
2019年,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执行不了的关键是心结
看完陈某的案卷,常丹丹有些感慨:出于人性的考量,这550万陈某分文未用却还要背上巨债,确实令人惋惜;但出于对法律的考虑,他却有违契约精神。当初若不是陈某用自己的名义签了借款协议,以刘某的信誉可能就没有这笔贷款接下来的故事了……
带着这种复杂的心情,常丹丹花了许多天仔细翻阅案卷,对陈某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做了充分调查。原来,今年56岁的陈某已经退休,家里只有老婆还在上班。但陈某老婆的身体状况却不容乐观,身患癌症、心脏病的她需要经常跑医院。现法院需要强制执行的房子是他俩名下的唯一房产。
如果陈某夫妇名下唯一的房产被执行了,都年过半百的两人该住在哪里呢?带着这个问题,常丹丹又更加细致地梳理了陈某家的实际情况,发现陈刘二人的丈母娘在杭州有一套房产,现在一个人独居,且仅有两个女儿。自从刘某一家四处躲债之后,丈母娘的生活起居也都是由陈某夫妇来照顾的。
经过几天的思考,丹丹捋顺了陈某的家庭、经济情况,查阅、收集了大量民事债务纠纷拒不执行的案例,她才提讯了陈某。
这一次见面,是在检察院一楼大厅的提审室。法警把陈某带到提审室内,看到庄严的布置陈某显得略微有些紧张。
“我们是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现依法对你进行讯问,希望你如实回答。”涉案事实讯问结束后,丹丹以《法拍房背后的故事》为题,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向犯罪嫌疑人陈某展示替人借钱、担保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
听完检察官的话,陈某又紧张又有些难过,他轻轻地说:“虽然这个钱是我借的,但是我都给刘某了。我觉得既然不是我用的,也不能让我还吧,没想到后果会那么严重……”
看到陈某态度的转变,丹丹又语重心长地和他说:“虽然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这合同确实是你签的,那这个相应的法律责任也需要你来承担。但在法院审判之前,你还有更好的选择,或许可以帮你及时止损……”
陈某的眼睛突然一亮,他仿佛看到了一束光,检察官给他的建议是他结束这六年困扰生活的最好办法了……
“站在嫌疑人的立场”,法亦有情
常丹丹检察官给陈某的建议是: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但陈某似乎还有一些顾虑,因为认罪认罚后,陈某就要马上腾退他和老婆的唯一住房。面对陈某对唯一住房拍卖后就没有住处的顾虑,丹丹向他说明了唯一住房拍卖的司法解释及处理原则,并主动提出帮忙协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丹丹出面做通了陈某的丈母娘的思想工作,她同意与陈某夫妇同住。这下,住房的问题总算解决了。
那怎么样才能最优地保障陈某腾退之后的生活呢?考虑在判决之前,主动腾退、配合执行的可以从轻处理,或许可以多方协调为陈某争取“保住”他们未来账户里的生活款……
在丹丹向陈某综合利弊分析之后,陈某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快速将房屋腾退交付法院执行。
后续,丹丹又多次奔走,召集了侦查机关、执行法院、帮助律师等各方召开了诉前听证会议。鉴于陈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自愿认罪认罚,已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考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社会效果和司法成本,以及各方对案件定性和量刑情节均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从轻处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019年底,陈某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020年伊始,检察官常丹丹向陈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
至此,持续四年多的借贷纠纷画上了句号。陈某在听完宣告之后红了眼框,他和家人终于得以解脱。
回想这些年,陈某曾深受借贷纠纷困扰,还被列为“老赖”,他和老婆出行不能乘坐飞机、高铁,日常生活和出行均被限制,日子是过得甚不自由。
如今,案子告一段落,房产已在五月初成功拍卖。不久后,陈某和老婆将从失信人名单中去除,带着“老赖”帽子的日子终于结束了。走出检察院,陈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啊……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真好!”
检察官提醒
替人借钱一声“好”,事后百万债务“恼”。生活中,有不少人因不懂法,或碍于情面、仗义相助,好心替亲戚朋友借款、担保。这其中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如真正的用款人到期不还债,就必须由签字的借款人、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连带责任。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给付义务,则会触犯《刑法》,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大家在替人借款、担保时,一定要加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谨慎签字。千万不要为了仗义或者碍于情面而盲目挺身。即使要替人借贷、担保,也要了解清楚真正借款人的经济能力、个人信誉、担保方式、外债情况,对自己承担的责任心中有数,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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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潇湘晨报 20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