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13:23:54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通讯员 孙成强 本报记者 宋世明
“这种做法很好,不但让我们更加了解和理解、支持检察工作,也促使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将群众的呼声和需求反馈到检察机关。”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树早认真听取建议意见时,城头镇人大代表王聪益高兴地说。
近几年来,赣榆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代表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在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在推进规范司法、文明办案方面更是得到群众的好评。
文明规范办案 现场接受监督
某部门副主任涉嫌贪污受贿,被带进了审讯室。而之前,此人的病历早已经摆在了反贪干警的桌上:住过院,心脏不好。
在该院的审讯室正前方,正对着摄像头。审讯桌底部一侧的墙上,贴着医院心脏科、内分泌科医生的电话。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定东解释说:这是体检绿色通道,在特殊情况时与区医院快速联动。所谓特殊情况,就是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果表示身体不舒服,审讯就会立即停止。
通过加强在司法办案中的检医协作,涉案人员被传唤到案后,由协作医院派出医生严格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杜绝出现涉案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问题,保障了办案安全。同时,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医护人员在与涉案人员接触的过程中,自觉遵守检察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办案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在办理每起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赣榆区检察院均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视察办案环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运作过程,亲临逮捕现场或观摩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过程,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对自侦办案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从侦查直至判决,相关情况均向跟踪监督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通报,全程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意见。这一做法确保全院持续多年无违纪违法办案行为。
该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召开评议检察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力度。(下转B版)
(上接第1版)
在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中,该院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市院要求突出整治十个方面的问题,着重从司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以群众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入手,针对省院案件评查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到责任人。
顺应群众关切 护卫美好家园
2014年5月份,该院对一起三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伪造申报材料,骗取国家170万元专项支持资金项目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得到法院支持,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这一做法得到省、市院肯定,并以简报转发,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批示要求全省民行部门总结经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在新的发展形式下,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为此,赣榆区检察院积极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面对面的交流,共同分析在经济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司法办案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
依法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生活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的基础上,坚持将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和方式,瞄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部门,着力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深入查办腐败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以法律援助为着力点,延伸检察触角,先后在公安机关建立三个检察官巡回接待办公室,在全区设立两个派驻检察室,积极搭建为各类经济主体服务的新平台。
为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赣榆区检察院邀请包括区纪委在内的5名省、市、区人大代表及人民监督员视察全院近三年来在惩治滥采黄砂资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地沟油)相关工作,并到现场了解情况。数据显示:近三年来,该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27件69人,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生态资源建设。
“检察机关顺应时代发展和民情民意,积极转变执法理念,以正确的执法方向体现服务主体,这也是‘小部门大表现’的有效做法。”应邀视察赣榆区检察院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情况的人民监督员卢正青赞誉说。
扎根农村社区 司法办案为民
服务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推进法治赣榆建设是区检察院重要职责。
近年来,该院先后邀请10余名人大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活动,结合农村多发的邻里纠纷等引发的刑事案件,以案说法,对村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大篷车”,扎实开展送法“家家到”,不断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认真听取代表建议,学习代表化解民间矛盾的新方法好办法,创新开展巡回接待工作,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人大代表参与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加害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做出不予逮捕决定的有30余件,社会效果良好。同时,针对不同的案情,不同法律程序进程,掌握各类案件的预警信息,共化解各类涉检信访案件20余件,其中对受理的10余起民事申诉案件通过调解作了息诉。
该院还在相关乡镇设立2个民事检察服务联络处,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了“民事权益保障中心”,组织从事民行检察工作和熟悉民事行政法律法规的干警成立民行专家,聘请区人大、政协、司法、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有关企业负责人10人组成民事权益保障中心顾问委员会,与多家企业建立了联系点,公开了四项工作职责和服务承诺。
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年来,赣榆区检察院探索实践的公益诉讼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的批示肯定,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金手指”帮教模式,受到市委政法委的肯定。
创新拓展派驻乡镇检察室“333”工作法得到省院领导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加培、市检察院检察长汪跃批示肯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拓展职能,服务大局。
全院先后有多个部门和数十名干警受到上级记功表彰,赣榆区检察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集体”和全市先进检察院。
“这几年来,我们自觉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了检察业务创新创优步伐,并打造了一批特色和亮点工作。”万树早欣慰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