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17:03:23来源:法律常识
胶东在线4月15日讯(通讯员 高慧)今年以来,龙口市法院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实现审判质量、效率同步提升。截止目前,共运用该程序审结刑事案件74件,平均庭审时间11分钟,当庭宣判率达100%,服判息诉率100%。
提高诉讼效率,实现轻刑案件全方位提速。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排期。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等符合“轻刑快审”适用范围的案件,立案庭在收案当日完成立案并移送刑庭,刑庭根据检察院的建议并结合自身的判断,对所有的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并在立案后三日内完成分案、确定开庭日期、送达等工作,另外,对被告人当庭认罪,同意量刑建议的,快速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这大大缩短了庭审的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
优化审理机制,创新审判环节集约化机制。集中起诉、集中受理,集中审理,优化分案制度,统筹确定承办人员,合理安排庭审时间和审判法庭,实现开庭排期均衡高效。承办人集中阅卷审查,统一送达起诉书副本等,统一制作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进一步精简文书内容,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庭审笔录专用模板和3类“轻刑快审”案件的填充式判决书,保证了庭审的快速顺利进行。
严格坚守原则,快速审理而不削权利保障。龙口法院在启动“轻刑快审”程序时,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把案件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被告人适用轻刑快办机制的法律条件和法律后果并征得其同意,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及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为被告人指派律师,始终做到简化流程但不弱化权利保障。及时通知被告人的家属,在被告人对被害人全额赔偿或取得被害人谅解后,量刑时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适度扩大拘役及非监禁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