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17:29:03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廖秀 实习 郭晨 周天健
7月23日晚,杭州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称失踪女子已遇害,其丈夫许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江干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发后,网友们纷纷为被害人来某某的11岁小女儿感到担忧,面对母亲遇害,父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状况,她的心理创伤该如何抚慰?之后的成长道路该如何走下去?
7月24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律师与心理学家,对其女儿的未来监护、心理疏导作出解答。
事发前一天 妈妈曾给小女儿过生日
53岁的被害人来某某与55岁的许某某是重组家庭,来某某与前夫育有一女,现已成年,许某某也有一个在外地工作的儿子。重组家庭后,两人育有一个女儿,今年11岁。
媒体报道,来某某失踪的时间为7月5日凌晨0点30分,到7月5日凌晨5点30分之间。而此前一天,她还与家人一起为小女儿过了生日。
来某某小女儿曾对媒体表示,7月4日下午,妈妈曾带她去买蛋糕,“妈妈是在晚上不见的。”小女儿提到,虽然当时她也在家,但是并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来某某大女儿@鱼need花在网络平台发文表示,“平时父母感情很好,妹妹也表示当天父母没有任何争吵。之前父母争吵过,但是妈妈都会告诉自己。”
妈妈失踪后,小女儿也曾跟着家人去过派出所,“妈妈现在还是没有找到,我很想她。”
律师解读:被害人小女儿监护人如何选择?
来某某的小女儿今年11岁,读小学的年纪,在未来长时间内需要监护人。面对母亲遇害,父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状况,监护人应该如何选择?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执行主任肖之娥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肖之娥提到,监护人要履行的监护职责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在未成年人抚养费方面,可以提出以父母名下的财产来支付。
心理专家观点:多给予爱与接纳 切勿随意贴标签
事情发生后,网友们讨论甚嚣尘上,有人提到,小女儿在11岁遭遇这样的事,会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导致她在未来的生活中,无法信任身边的人,处理亲密关系的能力变得糟糕。
著名心理专家朱文波认为,改变这一切的核心在于监护人,“他需要给予孩子超乎寻常的爱与关怀。”11岁意味着小女孩已经快要进入青春期,心智逐渐变得成熟,一般来说,监护人能够给小女孩提供衣食无忧的环境,已经难能可贵了,在成长过程中,再照顾到小女孩的情感,这是非常高的要求。
朱文波提到,如果小女孩内心能够树立起对自己以及身边人的信任,这对她未来健康快乐成长是有好处的。在学校,老师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对小女孩做一些外在引领,尽量去引导她周围的同学给予她一些关爱和友善的接纳,不要随意贴标签。在社会上,监护人可以寻求爱心救助团体或心理辅导团队,给小女孩带来心理缓冲,让她有一种被社会接纳的感受。
杭州女子失踪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朱文波也呼吁大众,事后多给予小女孩持续的关心,而不是间断的、单次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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