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19:04:08来源:法律常识
1919年5月4日,堪称改变中国历史的五四运动爆发,时任交通总长的曹汝霖,也因此喜提“卖国贼”的名号。
爱国学生不满中国代表非但没有取消“二十一条”,还在凡尔赛合约上签了字,承担他们怒火之人就成了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一屁股坐在对日外交火山口,外交部次长一职的曹汝霖身上。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因赵家楼的一把大火拉开序幕,可身为当事人的曹汝霖在沦为舆论口中的“卖国贼”之前,还曾卷入过一起“两女性侵一男”的稀罕事。
击鼓鸣冤、对簿公堂、威~武~、板子……
这是很多人对古代判案的固有印象,但是当曹汝霖第一个拿到律师证书的时候,事情已经变了质,不再是“青天老爷”一人说了算,法律有了为无辜者辩驳的能力。
1877年,曹汝霖出生在上海,他的偶像便是清末杰出的法律改革家,结业于英国林肯法学院的伍廷芳。1912年的时候,伍廷芳效仿西方法律体系,首次提出“律师可以出庭辩护”。
本是警醒之言却被守旧之人视作疯言疯语,可已然辞去公职的曹汝霖却宛若“垂死惊坐”,立即报名,成为了民国第一号执业律师。
辛亥革命的果实被袁世凯堂而皇之的窃取,正义却没有说理的地方,很多人视律师为“夕阳行业”,就连袁世凯也问讯“你既已声名鹊起,何必做律师”,曹汝霖不知该如何向崇尚武力和金钱的袁世凯解释断案的魅力,但他自己却是乐在其中的。
只不过,起初向曹汝霖请教法律问题的人并不多,但这并不影响他经手的两起案子件件都是匪夷所思。
第一桩,曹汝霖办的是太监离婚案。
案情不复杂,但足够荒谬,说的是清朝一位皇宫名叫张静轩的太监,相中了妓院的一名妙龄女子,得知300元便可抱得美人归,上无老母需要赡养,下无孩童承欢膝下,月月领俸禄却无处可花的张静轩直接就出了这300元的赎身银。
如愿抱得美人归,美人自以为找了个好东家,可未料想,清朝已经亡了,自己还莫名其妙地当了“妾”。
因为这张静轩是一个有老婆的人。
在入宫之前,张静轩就娶了一房妻子,可他进宫没多久,就看中了妓院的头牌程月贞,只不过,他对于自己已婚的事实是绝口不提。
连哄带骗进了家门,却发现自己连个正妻都算不上,深觉上当的程月贞当即就要离婚,一开始面对她的哭闹,张静轩还会哄一哄,可时间长了,再加上外面听话的女人多的是,张静轩直接厌烦,打发人通知程月贞“若想一拍两散,只需原价退回赎身银”。
“皇宫大院”出来的人,心机那是不用说,程月贞不过是一名弱女子,她斗不过张静轩的套路,手头也没有这么多钱,于是就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法庭。
两人的故事,曹汝霖本不该有“姓名”,可当牵扯到法律,身为审判庭推事的曹汝霖就必须得说道说道。
“程氏,你证词中说张静轩虐待你,可有证据?”
“没有,过了这么些天,伤痕已经没有了”。
看着程月贞拿不出证据,张静轩当真是得意极了,立马拔高语调,认定自己可以追回300元的赎身银。
只可惜,曹汝霖的话锋实在转得太快。
“活人不可买卖,这在前清已经被列为厉禁,何况民国?赎身银可以给你,贩卖人口的罪名也会即刻落实”。
对着弱女子,张静轩的把戏还有得用,但是面对曹汝霖,他的气势却顺势弱了下去,“那不是贩卖人口,赎身的银子是我借给她的”。
“结婚即为一家,按照中国的习惯,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你若有借贷的证据,就呈上来,没有的话,就同属诡辩”。
句句碰到硬板,张静轩不知如何应对,曹汝霖以“婚姻建立在不合法的买卖基础之上,应当解除,至于300元的赎身银,支付时并未有人对张静轩恐吓勒索,是他自愿,所以不用予以返还”。
胜诉的曹汝霖在三天后宣布了两人离婚的结果,这是民国新法实施之后公开审理的最早离婚案之一,因着“公平办事”,曹汝霖的名气有所上升,也凭此遇上了第二桩匪夷所思的事。
第二桩,曹汝霖办的是两女性侵一男,男主人公却意外死亡的案件。
民国初年,江苏宝山一带有一对出名的姐妹花,姐姐名为周凤宝,妹妹唤作周凤蓉,旁人出名靠得是才华,但这对姐妹,驰骋却是靠的风流。
父母劳苦耕种让姐妹俩接受教育,可姐妹二人,却双双成为了风流女子,明明年纪是待字闺中,恶名却传到了十里八村,年轻的男子看见她俩都是绕道走。
但是,1912年的秋收之际,却让如饥似渴的姐妹二人遇到了一位落单的幸运儿。
男人名唤李甲,无婚配无爱人,一个人正在田地里埋头干活,耳朵却听见了少女银铃一般的笑声。
“李哥,这太阳都没有你勤劳,它都下山了,你都不晓得歇一歇,小心累坏了身子”,被两姐妹这么一说,李甲还真觉得肚子空落落的,背起锄头打算喝口米酒就打算离开的时候,眼前的路却被姐妹俩挡住了。
“李哥,你这喝的东西能不能让我姐妹二人也喝一口,干了一下午农活,口干舌燥的”,这李甲是个老实人,也没多想就给二人一人倒了一杯,可一杯落肚,二人却没有停的意思,喝着喝着,三人就从大路进了棉花地,勾搭成奸。
情到深处,身子本该是火热滚烫,姐妹二人却觉着李甲的身子愈发冷却,翻过身来一看,人已经没有了鼻息。
两人只想鱼水之欢,未料却因此背上一条人命,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反正也没人知道。
可这缘分,就是怕什么硬要来什么。
姐妹二人刚刚整理好衣服走出棉花地,径直地就遇上了一位村民,若是平常,二人总是要勾勾搭搭,言语挑逗一番,但这次看见,两人却像见了鬼一样风一般的往家跑。
觉察到不对劲的村民赶紧就往棉花地里走,看到一动不动的李甲,吓得飞奔到镇上报了警。
乌泱泱的警员和医生很快赶到了现场,李甲的父母也被人搀扶着来到了儿子的殒命地,知晓眼下二老心情悲痛,不宜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但李甲的死状太过蹊跷,没有外伤,那就只能推断是疾病。
可惜的是,父母说自家的孩子身体良好,从小到大药都没有吃过几副,死因地推理陷入尴尬,率先发现尸体的村民用一句话让现场炸开了锅。
“警官,我发现尸体的时候,周家两姐妹慌不择路地从这里面出来,李甲的死会不会和他们有关?”
两个年轻女子能把一个身强力壮的男子怎样?这句话说出来都有些荒唐,但既然二者行事诡异,那么警员还是将两姐妹带到了局里,原本对审讯二人不抱任何期待,可周家姐妹开口的一句“我们只是想与他尽鱼水之欢,没有想到他渐渐就不动了”却惊呆了四座。
“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们一字不落,给我如实招来”。
虽然已是民国,但是断案的板子和逼供的话术,还在宝山县衙存在,担任知事的张官员还是前清的旧官僚,所以断起案来依旧是一股封建的做派。
惊堂木那么一拍,两姐妹的魂就被吓丢了,一五一十地说了个一干二净,在场的众人脸色白红交接,真真是跟变脸一样的好看。
前所未有的荒唐,让张知事不知该如何是好,但一条人命因姐妹二人的色欲消散人间,虽然有李甲不知节制之过,但祸起姐妹二人的挑逗,因此两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
对于周家父母而言,姐妹二人名声毁于一旦事小,但女儿落狱事大,于是他们四处求人,可求的人越多,知道此事的人也就越多。
好事不出门,坏事是传千里,没过多久,整个宝山都知道了这个消息,还有人将这罕见事写成评书,在茶馆内当下茶轶事听,曹汝霖就是因这样的机缘知晓了这件事情。
看着津津乐道、脸红心跳的大家,曹汝霖是茶杯一放,起身就是一句“这断案之人当真是糊涂虫,姐妹二人分明就是无罪之身”。
消息很快传进了周父的耳朵里,他托人打听到曹汝霖的住处,见面二话不说,双膝一软直接就跪了下去,“先生,求你救救我的女儿”。
曹汝霖答应了,不仅承诺自己不要报酬,还当场写下一篇洋洋洒洒的控诉状。
“两女与李甲苟合之时,并无强迫行为,双方你情我愿,不应因受害者没有犯罪能力,就强加罪名给嫌疑人”。
整篇证词,曹汝霖都强调柔弱少女并无通奸之能力,也没有杀人之本事,是李甲贪欲无度,造成了惨案的发生。
除却以情感人,曹汝霖还以德服人,搬出《新刑律》中女性不能作为犯罪主体的事实,申请让办案者重理此案。
旧思想扎根于心的张知事自是接不住这块烫手山芋,于是事情最终交由江苏省最高法院审理,拿到了“法律无明文,不为罪”的审判结果。
周凤宝、周凤蓉二人无罪释放,一桩离奇大案就此拉下帷幕,曹汝霖在上海的名声大噪,但五四运动之后,功过的碰撞还是让他成为了著名的卖国贼。
可其实对于这件事,曹汝霖有话要说。
早在1915年5月9日,他奉命将二十一条送往日本公馆时,心中所想的已经是“吾心凄凉,似有亲递降表之感”,但是因为段祺瑞的妥协,作为挡箭牌的曹汝霖只有任劳任怨的份。
五四运动之后,曹汝霖就在心中发誓,再也不会过问政治,只做在野之民,虽然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多次向其抛出橄榄枝,但曹汝霖都无一例外的拒绝了,于1966年病逝在美国的底特律。
“卖国贼”的定论不好妄言,但“两女性侵一男致死”案件却依旧是很多人的津津乐道。
罪责应落在谁身上之多随着时间已经不是斤斤计较的必要,故事流传下来的真实意义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做人做事保持警醒的同时,也应留有度,不必一下做绝。
骄兵必败,乐极必悲,说的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