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03:09:44来源:法律常识
因工作需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安保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人数:
安保工作人员6名,协助司法警察支队从事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均可)。
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2001年6月1日出生);
(三)身心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
(四)检察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报考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检察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机关安保工作的情形。
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有关个人资料,现场填写报名表交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①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退伍证、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②现场填写《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安保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星期一)至6月5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址: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8楼802室(玉林市玉州区一环北路451号)。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核:
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进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检察院办公楼一楼大堂公布,由政治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福利待遇:每月应发工资为27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
咨询机构: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咨询电话:0775-2593630、2593678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