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1:14:18来源:法律常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严格落实上级检察院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各项部署要求的同时,坚持“五个到位”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坚持特殊严防到位。为做好防护工作,除按照防控要求组织人员每天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消毒外,还要求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卷和物证进行严格消毒,确保环境安全。加强人员防护,为工作人员发放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品,并对进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确保人员健康。
二是坚持文明接待到位。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候区配置了沙发、消毒酒精、饮水设备,指派专人负责律师阅卷、接待、登记、打印、刻录光盘等服务工作,通过做好人员引导,注意文明用语、真诚服务,耐心解释,从而拉近了心与心的距离,清晰了口罩后的面孔。
三是坚持沟通渠道畅通到位。通过发布《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公开12309值班电话和网上预约信息,引导律师在疫情期间通过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进行阅卷申请。指定专人处理网上预约、保证律师接待电话有人及时接听、详细告知案件的程序性信息。针对疫情期间出行不便,律师不能提交“三证”的情况,及时和案件承办人沟通联系,了解相关案件的具体时限,并及时反馈给律师便于做好相关手续的提交事宜,不贻误辩护工作的开展。
四是坚持送达到位。针对疫情期间尽量避免接触式办公的要求,对律师不方便来台江县检察院阅卷的,通过电话勾通和微信对律师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由一名干警刻录加密电子卷宗光盘,通过EMS邮寄的方式寄出,对于寄出的光盘进行网络跟踪,签收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回访确认,保障电子卷宗光盘送达的及时性与安全性。
五是坚持后续跟踪到位。对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进行实时跟踪,要求案件承办人将申请事项的办理结果、办理日期、向律师告知情况逐项反馈第三检察部门。对未及时办理的,开展流程监控予以提醒,并责成相关部门作出解释说明,督促承办部门限期办结、依法答复,切实保障好律师的职业权利。
2020年截至3月31日,该院共接听律师电话12次,现场接待律师6次,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接待律师网上预约2次,给异地律师邮寄电子卷宗光盘3次,确保了疫情防控和律师接待 “两不误”。2月16日,某辩护律师专门致电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疫情防控期间在阅卷上得到的暖心服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