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2:02:55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11月2日,区司法局副局长李为清、区法援中心主任一行前往区法院,与副院长朱铁军以及刑事审判庭两位庭长关于进一步完善驻区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刑事辩护全覆盖中对法援律师的建议等领域进行了全面交流。
一、进一步完善驻区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
李副局长向朱副院长介绍,根据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规范化要求,结合区内法援工作站的特色,需要在以下四方面进一步完善驻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一是在形式上有固定场所、规章制度上墙、挂铜牌以及法援律师定期定点值班。二是工作站办公室的功能具多样化和兼容性。三是律师在值班过程中的功能需体现多样性,为群众提供的法律服务体现高效性和便捷性。四是指定一名联络员,便于法官和法援中心就工作站事宜进行及时沟通。
朱副院长表示,在司法改革的当下,驻区法院法律援工作站有其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新形势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要求强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需要完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不断增加的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期待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的完备。
长宁法援中心在区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来,充分发挥着法律援助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中的作用,依法维护刑事被告人等的诉讼权利。一方面,它是加大人权司法保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也是发挥律师自身作用,引导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重要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制度下法援律师如何做好工作
朱副院长与两位刑庭庭长给出了建议。
一是,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质量应该以人为本。刑事审判庭钱副庭长认为:在关注案件本身的基础上,法援律师应更多地关注案件的当事人,而不是采用“模板办案”或是“流水线”办案的方式,因为这样既缺少人情味,又显得不够真诚和专业,这与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二是,法援律师、法庭书记员和法官三方之间如何沟通更畅通。建立“通讯录”制度、定期互通有无、不定期开主题会议等都是不错的渠道。
三是,关于法援律师的表彰、奖惩制度。由于法援律师皆带有公益性质,就如何提高律师的积极性问题,双方均表示除了费用补贴以外,定期开展年度表彰大会,给予律师精神上的嘉奖和鼓励显得尤为重要。
三、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将继续开展深入合作
双方在以上基础上,加强深入合作、创新工作方式。在区法院立案窗口,欲设立法律援助“温馨提示”牌,并将《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和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摆放进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法援事项和申请法律援助。驻法院法援工作站值班律师更是以做群众的贴身“法律顾问”为宗旨,认真细心地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体现法律援助的人文关怀。
最后,李副局长向朱副院长发出诚挚邀请,不定期地邀请刑事审判庭的庭长到区法援中心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和授课。这次交流会,朱副院长和李副局长都表示:根据双方的合作框架协议,今后将不定期地开展主题联席会议;经常互通有无、介绍工作经验,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更顺畅、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