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5:31:02来源:法律常识
户政管理方面
一、“放管服”改革措施
第一、完善公安部“三项制度”。
2017年3月16日开通跨省异地身份证办理,2018年7月1日实现疆内异地身份证办理。优化异地办证受理点,在全市共设立31个异地办证受理点,在90个派出所设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窗口。
第二、落实权限下放。
将77项涉及户籍、居民身份证的审核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公安分县局63项,占总业务量的82%。
第三、优化服务措施。
1、身份证办理周期由原来的60-90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2、各受理点开展错时、延时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
3、为居住在乌鲁木齐市的新疆籍老年人、残疾人、长期卧床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众开展上门办证一条龙式服务;
4、各派出所、社区民警通过微信群、张贴公告、短信提醒、电话告知等多种方式向辖区居民进行身份证到期换证提醒;
5、为高考生及其他急需用证群众开通“绿色通道”;
6、开展“你办证我跑腿”业务,群众自主选择扫描二维码后,制发的证件由邮局送证上门。
二、居民身份证办理
第一、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办理
申请条件:
1. 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注:首次办证的申领人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先到户籍地社区进行核实,由社区民警填写《办理居民身份证人像核对单》,社区干部签字盖章后,按规定在常口系统添加人像信息后再予办理)。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 居民身份证的换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年龄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3. 居民身份证的补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领。
需要提交的材料:1.本人持户口簿2.申请换领的交验原居民身份证3.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首次办证的,交验由社区民警填写的《办理居民身份证人像核对单》。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到户籍地社区警务室领证。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政接待大厅或派出所。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有效期满换领每证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工本费40元,首次申领免费。
第二、疆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
申请条件:
1.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新疆户籍人员,且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丢失的
2. 不予办理的6种情形: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户籍信息主项、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照片)与新疆人口信息系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人员。
需要提交的材料:1.本人持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有效期内)2.申请换领的交验原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自户籍地签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到受理点领证。
办理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居住地所在公安分县局户政接待大厅或派出所。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有效期满换领每证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工本费40元。
第三、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
申请条件:
1.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乌鲁木齐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员,且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丢失的;
2.不予办理的5种情形:首次申领身份证的不予办理;相貌变化较大难以确认的不予办理;核验申请人与全国人口信息系统身份情况,发现异常的不予办理;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不予办理;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办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1.本人持户口簿或驾驶证原件2.本市签发、签注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登记凭证)3. 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仅限无法签发、签注居住证或无法办理临时居住登记凭证的情形)4. 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若学生证过期或未写明学校具体地址的,则需学校开具证明(证明上需写清楚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具体地址,加盖学校公章)5.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有效期满换领、其他原因换领每证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工本费40元。
第四、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申请条件: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需要提交的材料:1. 本人持户口簿2.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到分县局户政大厅领证。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政接待大厅或派出所。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工本费10元。
第五、申请上门办证须知
申请条件:
1.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乌鲁木齐市居住的新疆户籍且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长期卧床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众。
2. 新疆户籍居民,可申请办理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到期换领事项;本市户籍居民,可申请办理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到期换领、首次申领事项。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有效期内)
2.代理人的身份证
3.申请换领的交验原居民身份证。
备注:符合条件的申办人委托其代理人向居住地社区警务室提出上门办证申请,居住地社区民警自群众提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分县局人口管理大队或人口管理支队居民身份证管理大队自接到社区民警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社区民警合作完成上门办证工作。
办理时限:自户籍地签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由社区民警送证上门。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有效期满换领、其他原因换领每证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工本费40元,首次申领免费。
三、户籍管理(部分)
第一、申报出生登记
申请条件:
1.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乌鲁木齐市户籍。
2.新生儿出生报户时,必须先按《出生医学证明》的姓名落户,有需求的再进行变更。
3.新生儿父母为不同民族,须夫妻共同到场填写《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不可代办)。
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出生医学证明》
2. 《生育服务证》(证件上钢印和公章红印齐全)
3. 结婚证
4.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
5. 可以代办,如代办还需提供:⑴代办人身份证;⑵新生儿父母亲共同书写委托书并按捺指印。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政接待大厅或派出所。
第二、姓名变更(姓)
申请条件:1.申请人为乌鲁木齐市户籍2. 变更姓氏,可变更为父母、养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姓氏,其它姓氏原则不予变更,欲变更为亲生父母的姓氏,但无法定关系证明的,可凭亲子关系鉴定结果予以变更。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予以变更:⑴拟改名含有生、冷僻字的⑵未成年人的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更改未成年人姓氏,但尚未取得对方同意的⑶其他;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氏变更登记:⑴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⑵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⑶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⑷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⑸被公安机关实施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⑹被公安机关列管的重点人口⑺公安机关认定有恶意规避法律制裁的其他情形⑻重点人员即使姓氏不规范,也不得变更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姓名变更申请表》(16岁周岁以上公民在户籍所在地社区警务室填写,16周岁以下公民在户籍窗口现场填写);
2. 变更姓氏申请(申请必须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氏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3. 户口簿;
4. 身份证;
5. 登报公告报刊(已满16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姓氏变更被公安机关核准的,应当自接到批准通知后的七日内,在报刊上发布姓名变更公告后的30日内,持公告到户籍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 父母结婚证(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提供);
7. 父母离婚及离婚后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子女姓氏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⑴应当征得其本人及生母或生父的同意,并提供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如生父生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凭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书给予变更⑵提供离婚证、法院的判决书或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书;18周岁以上成年子女:只要家庭关系能证明的,凭本人意愿即可申请变更。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政接待大厅。
第三、民族变更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为本市户籍;
2.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⑴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⑵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⑶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
3.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4. 父母一方为中国人,或父母一方加入中国籍后已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份的,其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应填报中国一方的民族成份
需要提交的材料 :
1. 因公安机关登记错误更正族别的,不受年龄限制。须持:⑴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的变更族别的申请⑵变更依据(户口档案或口卡档案)⑶户口簿、身份证;
2. 要求随父或随母变更族别的,须持:⑴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的变更族别的申请⑵民委证明⑶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
第四、死亡注销
申请条件:本市户籍公民死亡有卫生部门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法院的死亡鉴定书
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死亡医学证明书;
2. 非正常死亡的提供公安刑侦部门、司法部门、法院的死亡鉴定书等相关证明;
3. 死者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4. 一名直系亲属书写注销户口申请(注明代办人与死者家庭关系,直系亲属与死者不在同一户的出具关系证明)5.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四、户籍、居民身份证办理地点:
(一)天山区:业务咨询电话:0991-2324650
1.天山区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大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跃进街199号黑甲山派出所院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9:00,周六11:00-16:00
2.新疆大学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13:30-15:30午休)
(二)沙依巴克区:业务咨询电话:0991-2353050
3.沙依巴克区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大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4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9:30,周六11:00-16:00
4. 新疆农业大学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30(13:30-15:30午休)
(三)高新区(新市区):业务咨询电话:0991-4915070
5.高新区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大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612号杭州路派出所院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周六周日11:00-16:00
6. 银川路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天骄花园1号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13:30-15:30午休)
7. 安宁渠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安米公路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13:30-15:30午休)
8. 六十户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一零二省道与二八县道交汇处西侧1公里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13:30-15:30午休)
9. 青格达湖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格达湖乡政府旁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13:30-15:30午休)
10. 新疆医科大学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医路393号医科大学院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13:30-15:30午休)
11. 新疆财经大学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49号财经大学院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13:30-15:30午休)
(四)水磨沟区:业务咨询电话:0991-4915933
12.水磨沟区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大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北路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 -19:00,周六11:00-16:00
13. 新疆师范大学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号
办理时间:每周三下午
(五)米东区:业务咨询电话:0991-3323812
14.米东区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大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东路街道三道坝南路156号(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8:30
15. 长山子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长山子北路吉三泉九巷27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13:30-15:30午休)
16. 羊毛工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羊毛工南路羊毛工南巷310号1栋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13:30-15:30午休)
17. 三道坝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便民路4号1栋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13:30-15:30午休)
18. 铁厂沟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远景东路400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13:30-15:30午休)
19. 柏杨河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2181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00(13:30-15:30午休)
(六)开发区(头屯河区):业务咨询电话:0991-
4916325、0991-3790601
20.开头区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大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寿山路77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8:00(13:30-15:30午休)周六11:00-16:00
21. 火车西站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站前街47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7:30(13:30-15:30午休)周六11:00-16:00
(七)达坂城区:业务咨询电话:0991- 5940869
22.达坂城区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大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田园路9号
23. 乌拉泊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兴化路499号
24.柴窝堡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柴窝堡东街888号
25. 盐湖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盐湖街2号
26. 达坂城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街36号
27. 东沟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苇子村5队301号
28. 艾维尔沟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达达坂城区艾维尔沟东街6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8:00(13:30-15:30午休)
(八)乌鲁木齐县:业务咨询电话:0991-4916681
29.乌鲁木齐县公安局板房沟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镇南华路79号
30.乌鲁木齐县公安局永丰派出所
地址: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丰派出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10:30-18:30(13:30-15:30午休)
(九)钢城:业务咨询电话:0991-4916840
31.钢城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大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45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8:00(13:30-15:30午休)
(十)油城:业务咨询电话:0991-6913769
32.油城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大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四区油城中心派出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8:00(13:30-15:30午休)
(十一)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业务咨询电话:0991-4184063 、4184069
33.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主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