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8:42:3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济南时报
1月25日,
济南警方发布2则通告
济南公安关于济南金兜福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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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济南金兜福经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尚未登记报案的金兜福案件参与人,可于2021年2月2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合同、收款收据、转账凭证、银行交易流水等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原件、复印件,前往投资地所在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
公安机关依法对济南金兜福经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乔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21年1月22日,经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宣布逮捕。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董某某、刁某某、王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要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获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犯罪所得。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退缴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拒不退缴赃款或者转移资产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惩戒、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案电话、联系人及报案地址:
市中:李警官,0531-82986505,大观园派出所(市中区经二路201号)
历下:韩警官,0531-82957110,东关大街派出所(东关大街67号)
槐荫:孙警官,0531-87936697,青年公园派出所(纬七路149-3号)
济南富沃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件公告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对济南富沃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立案侦查,现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特公告如下:
一、通过济南富沃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为济南市市中区万达B座写字楼2407室)参与投资的集资参与人,请于2021年3月25日前,携带本人(签署合同协议者)身份证及相关合同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涵盖投资及收取本息全过程的银行交易明细、案件相关的宣传材料、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平台截图等,到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魏家庄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考虑到疫情防控,请在报案登记前提前预约。
二、公安机关正告济南富沃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上缴在该公司任职期间非法所得(包括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对拒不退款又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请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联系人:梁警官 0531-86157559、 0531-86108235
特此公告。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