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08:25:28来源:法律常识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近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党组会议审定通过聘请50位专家,广西佳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小兵获此殊荣。
王小兵是广西佳宾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担任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宁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宁市良庆区政协委员。连续两次荣获南宁市优秀律师、广西优秀律师光荣称号,2019年12月荣获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广西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所在律所2020年12月荣获“南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热情服务 赢得广泛赞誉
1995年执业至今,王小兵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民事、刑事案件以及其他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其中不乏重大、疑难案件。其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素质好,有较好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从业至今,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尤其在刑事案件的辩护方面颇有建树,有诸多成功案例。25年来王小兵律师一直潜心研究和代理刑事案件,通过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每一起案件辩护,竭尽全力做到了辩护有力和有效辩护,诸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罪轻、免予刑事处罚、免予起诉的判决,做到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执业以来还先后担任过忻城县人民政府、上林县公安局、南宁市职业教育中心、中国化工集团总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南地农资集团总公司、中外合资广西金龙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金龙水泥厂、广西桂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欢唱娱乐有限公司、广西桂苑国际科技服务公司、广西力至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等100多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热爱学习 增强执业本领
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本领,王小兵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省内外业务交流学习活动,他深知作为一名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知识过硬,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为此他通过自费报名参加了很多省外的大型专业学习交流活动,时间短则一两天长则一个多星期,虽然王律师有着二十五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但是他学习的脚步依然前进不止,通过积极参加行业交流学习,不仅提升了业务能力水平,也认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优秀律师。随着《民法典》的出台施行,王律师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学习,只有不断加强学习オ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才能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尽的贡献。
热心公益 弘扬社会美德
多年来,王小兵律师不仅努力做好律师的本职工作,同时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作为一所主任,他积极带头参加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值班律师服务,为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开展期间,王主任积极响应区律协关于捐款捐物的倡议,自发为身边有需要的人发放酒精、口罩等物品,并发起捐款,为此次疫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作为广西律协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律师积极参与送法进校园活动,他也曾多次无偿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作为一名民建会员,同时也是南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监事长,王律师于2021年初还积极到南宁市青秀区、江南区、武鸣区、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等地去慰问见义勇为人士。
热衷思考 参与立法调研
王小兵律师在履职期间积极参与立法服务,有序地开展立法活动:2016年11月9日参加关于召开《南宁市昆仑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2017年4月28日参加关于召开《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2017年9月4日参加关于《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2018年7月13日参加关于召开《南宁市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初审论证会;2018年8月24日参加关于召开《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2018年10月对《南宁市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019年3月14日参加关于召开《南宁市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2019年10月10日参加关于《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活动。通过参与立法活动,发挥律师专业作用,增强了社会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参与公共决策和公共生活的热情。
王小兵律师始终秉承“严谨务实、唯求其是、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通过专业、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得到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他和佳宾人不懈的坚持和努力下,律师所已具备一流的软、硬件设备,和高学历年轻化的执业团队,探索出“敬业、明法、厚德、益民”的文化理念,形成了专业化的品牌,建成了区域性有竞争力、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