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12:10:41来源:法律常识
为积极回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务实举措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金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法律服务聚民心、以法律援助暖民心、以法律保障安民心,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1年,金平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司法厅评为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一封书信,尽表法援纾民困
近日,金平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一封来自受援人陈某送来的感谢信。信中,他对金平法援中心及援助律师刘萍、张敏璇表达了真诚的感谢和由衷的赞扬。该案件中,援助律师从维护受援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出发,细致厘清了罪与非罪、刑事犯罪与行政治安违法行为之间的区别,努力朝着无罪及罪轻的方向做辩护,使受援人最后免于刑事处罚。
自实施刑事辩护全覆盖以来,金平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改进案件指派工作,结合案件类型、承办律师的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充分发挥法援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作用以确保案件的办理质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封手写感谢信,纸短情长,字里行间充满了受援人对金平区法律援助中心用心服务的肯定。
两面锦旗,尽显法援为民情
2022年5月,受援人小钟(化名)家长将一面写着“专业尽职 厚德重法”的锦旗送到金平区法律援助中心以表达他由衷的感谢。受援人小钟是一名未成年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经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执行逮捕。金平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案件通知后,即时指派广东特力律师事务所聂铄、郑娟凤两位律师开展辩护工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两位律师积极与小钟的家属了解其成长的社会背景信息,帮助小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促进刑事和解。同时,两位律师多次与检察院沟通案件情况,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援助律师的意见,量刑建议由有期徒刑一年调整为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6月,金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又收到受援人小余(化名)家长送来的一面锦旗“优质服务 为民解忧”。小余也是一名未成年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刑事拘留。金平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案件通知后,第一时间指派广东捷法律师事务所汤三妹、林瑜红两位律师担任小余的辩护人。在案件承办过程中,两位律师多次与受援人小余会见沟通,了解其在本案中的犯罪行为情节,特别是获知小余身体的特殊情况后,积极为其提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为其提出相应的辩护意见,也被法院全部采纳。
近年来,金平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化便民服务,健全法律援助网络,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并在区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12家区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轮流到工作站值班,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特点,本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质服务”的原则,提供精准服务,实现应援尽援,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可感可及水平,持续擦亮为民服务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