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06:09:12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南宁男子马某辉,因前妻“不肯复婚”“不愿买下他母亲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对其起了杀意。在给前妻喝下放有安眠药的水后,将她掐死。后马某辉自杀未遂。
11月19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此案开庭审理,揭开一段令人唏嘘的情感故事。
11月19日上午,马某辉被法警押上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受害人小芳(化名)的多名亲属赶来旁听庭审。马某辉也没有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在庭审中,小芳妹妹代其父母向马某辉提出丧葬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80多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重判马某辉。尽管距离案发已过去10个月,但此时的小芳妹妹仍悲愤不已,几度眼眶含泪。
当天,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通过旁听庭审及采访相关人员,了解到被告人和受害者的情感故事。
2015年9月,在南宁开有一家公司的小芳通过一家相亲网站,认识比自己大5岁的南宁人马某辉。时年已33岁的小芳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对象,不免有些着急。
在马某辉的甜言蜜语下,两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因为马某辉在两年多时间里离婚两次,且经济条件远不如小芳好。所以,小芳的家人对她的选择并不满意。
感情不和:婚姻仅维系半年
在马某辉的追求下,小芳不顾一切地爱上对方。就在结婚的前夕,小芳知道了马某辉还欠下近百万元的赌债,却还是毅然嫁给他。2016年1月,在认识4个月后,两人结婚了。
婚后,小芳发现马某辉身上有不少缺点。马某辉从单位辞职后无业,因好赌欠下大笔债务,经常被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追债。小芳先后帮马某辉偿还三四十万元的债务,并负担家里的开支。
同年7月,这段婚姻仅维系半年,小芳和马某辉离婚了。对为何要离婚,马某辉的解释是感情不和。小芳家人告诉记者,主要还是马某辉欺骗了小芳及其赌债问题。
虽然两人离婚了,由于债务上的问题,两人还保持着联系。2018年12月中旬,小芳和马某辉约好见面,并一起吃饭。在吃饭过程中,两人聊得还挺开心的,不仅聊了生活和工作上的事,还聊到合作餐饮生意上的事。
饭毕,小芳主动跟马某辉聊起自己感情上的事。小芳说,两个月前,她通过网上婚恋平台认识一名男子,并确定关系,但在交往一段时间后,她发现两人并不合适,想分手。此时,经济已陷入极度困境的马某辉重新燃起要跟小芳复婚的希望。
危险逼近:求复婚未果,萌生谋杀念头
在小芳表示了不愿复婚的意思后,马某辉仍跑去央求小芳。“我们不可能复婚。”小芳断然拒绝,并让对方不要纠缠她。随后,马某辉跑到小芳的办公室“割腕自杀”,以求小芳回转心意,但小芳并不予理睬。此后,马某辉又发现小芳并未跟“男友”分手。
2019年1月初,两人因欠条问题相约见面。在见面时,马某辉说他还欠银行很多钱,并说他母亲已同意卖掉其名下未有房产证的房子来偿还债务。心软的小芳遂提出想买下他妈妈房子的想法,并于次日转8000元给马某辉偿还银行的债务。
当天下午,冯某辉再次联系小芳时,小芳表示不想购买其母亲房子了。马某辉听后很是愤怒,决心要谋杀小芳。此时的小芳并不知道危险已步步逼近。
在庭审中,南宁市检察院当庭指控,还原案发的过程:2018年12月,马某辉因经济问题和感情问题,相继产生杀害小芳的想法,并于2019年1月准备安眠药、绳子、透明胶等作案工具。同年1月19日晚,马某辉在小芳位于凤岭南路某小区的家中做饭时,将安眠药混入汤中给小芳喝,但小芳仅喝少量汤水。当晚10时许,马某辉再次将放有安眠药的水给小芳喝下,之后马某辉与小芳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两人扭打在一起,马某辉用手掐小芳的颈部,掐至小芳当场死亡。在杀害小芳后,马某辉割腕自杀未果,在案发近20个小时后,才报警。
经鉴定,小芳符合生前服用氯硝安定后颈部受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马某辉抑郁发作,案发时处于缓解期,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马某辉并无异议。
公诉人质问:
对你好为何反生恨?
在庭审中,公诉和审判机关跟马某辉进行一番直击灵魂深处的对话。
问:“你本来还欠她三十多万元没还,她也没有义务非要买你妈妈的房子。你为何要为这个问题而谋杀她呢?”
马某辉:“我也一直觉得很纳闷,像我这样的情况,她(指小芳)完全可以甩手不理,哪怕她这三四十万元不要了,对她生活影响也不大,但她还是有想帮我的念头……”
问:“你前妻对你这么好,帮你偿还债务,还计划如何帮你偿还剩余债务,并实施于行动了,只不过最后反悔了。在你跟她相处过程中,你认为是你对不起她,还是她对不起你?”
马某辉:“我对不起她。”
问:“既然你对不起她,她对你这么好,你怎么还能对她产生怨恨,去谋杀她呢?所以真的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你凭什么去恨她,她一直在帮你,你反过来恨人家,有这样做人的道理吗?”对这个问题,马某辉无言以对。
问:“什么事情都是别人的责任,都不是自己的责任,自己所做和所想的都是有道理的。能这样做人吗?”
马某辉:“不能。”
问:“人家对你越好,你越觉得人家欠你的。达不到你目的后,你反而产生怨恨,有这样做人的道理吗?”
马某辉:“没有,但我却这样做了。”
公诉机关认为,马某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