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14:36:31来源:法律常识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2023年4月18日,佛山市公安局打掉1个在三水区白坭镇及周边活动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目前,包括首要分子高朝文(绰号“刀仔”)、戴顺昌(绰号“长毛”)在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为进一步查明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涉嫌参与高朝文、戴顺昌等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的成员及包庇、纵容该涉黑恶犯罪团伙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彻查该团伙所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做到除恶务尽。
二、对该案尚未到案的涉嫌违法犯罪成员及包庇、纵容该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的人员,亲朋好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主动投案自首。凡参与高朝文、戴顺昌等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的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凡在通告期间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或者犯罪危害社会的,公安机关将坚决缉捕归案、依法严惩。对于窝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成员,帮助其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恐吓、威胁案件相关人员作证、举报线索等妨害作证及毁灭、伪造证据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惩处。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高朝文、戴顺昌等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和“保护伞”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规定,对在打击违法犯罪、深挖关系网和“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四、联系人及举报电话:佛山市公安局扫黑办徐警官,0757-83200863;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6号侦查大楼市公安局扫黑办。
佛山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0日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