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9 22:20:05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11月18日早上,玉溪市红塔区玉水金岸小区的住户像往常一样出门准备开车去上班;当小区住户来到自己停放在小区道路上的车辆面前时,顿时炸开了锅:自己正常停放在路边的私家车车身竟被石头、铁块一类的硬物刻划得乱七八糟,车身漆面严重损坏;有不规则的图形的,有绕圈圈的……一共有16辆私家车被损坏;其中不乏奔驰、宝马、保时捷轿车以及丰田越野车。这个事情一时间在抖音上就传了个遍,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车主们气愤的同时纷纷报警。
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调取监控录像,见到:2020年11月18日凌晨3点,一个黑影摇摇摆摆走在小区路上。走到众多“豪车”旁边时,他突然弯腰拾起人行道上一个石块一样的物品顺着小区路停放的车辆在车身上不断地挥舞……最先遭殃的就是一辆保时捷跑车。一共16辆私家车遭到如此“待遇”。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无忌(化名)。经过审讯得知,张无忌头天晚上和朋友喝醉酒后到小区的朋友家玩了一会儿,夜深后从朋友家独自走路回家。由于近期工作上不顺心跟老板吵嘴;生活中又与家人闹别扭,于是在喝了酒之后回家的路上由于心情不好,就用石头划伤了停在路边的车辆,以宣泄心中的困苦。因一时糊涂还把其中一辆丰田车后窗玻璃砸碎后进去乱翻一气,盗窃了几百块钱。张无忌被刑事拘留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糊涂行为非常懊悔。
张无忌被刑事拘留以后,家属很着急地找到我为其辩护,并表示根本就想不通他平时性格较为内向、孝顺父母,一直遵纪守法的,在朋友眼里是个本本分分的老实人,怎么就突然干出这样小孩子过家家似的糊涂事呢?经过依法会见向张无忌了解了案件的起因、动机、主观心态、悔罪态度后,确实跟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是一致的。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嫌疑人犯罪后的表现就关系到量刑的轻重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对于所犯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其中具备条件的,应当依法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第19条规定: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也应当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也就是说,只有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才能够争取最大限度地从宽处理。于是我积极与张无忌的家属沟通,请家属配合,积极寻找车主真诚地向车主道歉并表达了赔偿的意愿。在家属的配合下,经一个星期的努力,终于找到16辆私家车车主并给予了足额的赔偿,得到了车主们的谅解。检察院也对我们快速反应的“善后工作”非常赞赏,并且通过并同意了我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对张无忌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红塔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无忌触犯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2021年6月29日红塔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从宽处罚: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无忌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此,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律师提示:犯罪行为发生后,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应当引导被告人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指引被告人应有担当,不逃避、不推卸责任,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最后,酒会乱性,更会壮胆,醉酒后一时冲动都会给自己带来惩罚,同时也给家人带去伤害。且喝且珍惜!各位,你们喝醉酒后冲动吗?是怎么冲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