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9 23:17:21来源:法律常识
“我只是想试试看,没想到你们真的来了,感谢你们为我这个老太婆的事操这么大的心……”,83岁高龄的李婆婆激动地说。
5月13日下午,镇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受预约后,上门受理了一起由老年人反映的精神病人代理儿子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
李婆婆家住镇平县园丁苑小区,女儿王某患间歇性精神病,已婚,生育一子,其配偶何某常年在外混迹,对妻子和孩子不管不顾。王某常年跟随李婆婆生活,由于李婆婆年事已高,已无能力照顾其女儿和外孙。
李婆婆无意间在邻居家的法律援助宣传折纸上看到了法律援助热线电话,于是拨通电话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哭诉着家人的遭遇。
考虑到李婆婆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及其女儿的特殊情况,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采取预约上门服务措施,指派专业律师上门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而从接到电话到律师上门服务仅用了2个小时......
随后,鉴于李婆婆的家庭情况,镇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律师代写免交诉讼费申请书,并驱车前往辖区民政所出具低保证明,最大可能降低困难人群的诉讼成本。
今年以来,镇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针对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实行电话预约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服务,制作了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公布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址、热线电话等,借“法律服务乡村行”活动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方便,让困难群众深切地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高效。截至目前,镇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10次,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