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4:59:17来源:法律常识
东莞交警22日通报称,日前东莞虎门交警在辖区连升路天虹商场路段设卡查车。一女子开小车遇交警时直接撞上路边台阶,交警测试该女子为醉驾。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名女子正在考驾照科目三,当夜喝酒后想练练车!
交警称,当时为凌晨2点多,执勤警员在卡口前示意一辆号牌为豫N的小车司机靠边停靠,要求其接受酒精检测。司机郭女士在卡口前方打方向盘靠边,一时不知所措,一路行驶未刹停车辆,并沿途撞上了路边台阶。副驾驶位上的(轩某)见状只好向左拽方向盘,车辆好不容易才停了下来。交警正准备对郭女士进行酒精测试,谁知她又将车辆行驶到几米开外才靠边停车,面对交警的测试,郭女士直接和交警说“你吓到我了”!
酒精呼气测试显示,郭女士涉嫌醉酒驾驶。而且,其无法出示驾照。民警现场勘查完毕后,口头传唤郭女士到交警大队接受酒精抽血检测。经询问,郭女士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在科目三考试阶段,当时是想借朋友的车练习驾驶!经血液样本检测,郭女士血液样本乙醇含量鉴定结果为101.24mg/ml,涉嫌无证醉驾。
交警进一步审讯得知,事发前郭女士与副驾驶轩某两人当晚在酒店喝酒唱歌,并到酒店旁边大排档吃宵夜,期间两人均有喝酒。吃过宵夜,轩某就开车送郭某回家,行至虎门天虹商场广客隆路段时,郭女士说自己还在考驾证,想练车,而轩某因不胜酒力,于是同意就将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郭女士练习驾驶!
最后,郭女士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轩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将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的郭女士驾驶,两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采写:南都记者 韩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