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0 09:23:40来源:法律常识
身穿藏青的制服,胸配鲜红的检徽,你忠诚为民,义胆忠肝,你惩恶扬善,大义凛然,你勤奋工作,甘于奉献;当习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你义无反顾的冲在公诉第一线,心中充满公平正义,双手紧握法律利剑,披荆斩棘智斗凶顽。你,就是我们和谐社会的守护神。
杨振东,男,44岁,本科文化,现任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局长。工作中勇于担当、恪尽职守、严格执法、规范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他的带领下,唐河县检察院公诉工作连续四年在全市目标考评中名列前茅。
2014年公诉局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2016年10月,杨振东同志被表彰为唐河县“十佳忠诚卫士”。
热爱学习 严格管理
作为部门负责人,他不仅自身热爱学习,还经常性组织全局同志系统学习法学理论、刑事政策、执法规范,不断提升整个公诉队伍的工作能力。五年来,杨振东同志带领的公诉队伍里先后有一名干警考取研究生学历,两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市“十佳公诉人”和“优秀公诉人”称号。他本人也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先后获得“检察官标兵”、“优秀青年卫士”、“百优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他严格队伍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督促全局干警转变工作作风,始终坚持做到执法为民。
打击犯罪 为民解忧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更要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责任,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检徽”。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五年来,唐河县检察院公诉局共提起公诉各类刑事被告人3412人,通过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从严打击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净化了群众的餐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唐河县检察院公诉局共追诉漏犯52人,确保法律统一正确的实施;规范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工作,提升案件的质量;对公安机关未采取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决定逮捕33人,保证了诉讼的顺利进行。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共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0件41人,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为统一执法理念和证据标准,依法打击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盗窃犯罪,杨振东同志牵头起草了《唐河县人民法院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唐河县公安局关于办理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盗窃案件若干问题的会商纪要》,成为我县公检法三机关办理该三类案件的指导性文件。
关爱幼苗 呵护成长
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他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审查逮捕、起诉工作中,坚持少捕慎捕,逮捕后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一律不起诉,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一律附条件不起诉。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细则》、《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合适成年人的实施办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解决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和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的互涉问题。先后探索开展了“四项教育”、“三生教育”活动,编印了教材,对全县在校中小学生从法制、安全、心理、家庭四个方面开展辅导,引导青少年学生珍爱生命、学会生存、热爱生活,该项工作被省检察院作为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扎根基层解民意,创新服务顺民情,公正执法为民生,真情调解暖民心。他是我们政法队伍文明新风正气的引领者,是社会道德规范的倡导者,是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是“强富美高”新唐河建设的榜样。我们全体政法干警要以榜样为标杆,从具体事情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为平安唐河做出应有的贡献。